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91.⑷对孩子的爱之气场是一个保护并维持那些无法自我保护并维持之人的气场。我们在前面(386节)说过,主通过从祂发出的气场实现功用就是圣治。因此,保护并维持那些无法自我保护并维持之人的气场也是指这圣治。因为自创造时就规定,受造物当得以保存、看顾、保护和维持,否则,整个宇宙就会走向毁灭。对具有自由选择权的活物来说,这一切无法由主直接成就,故只能通过将祂的爱植入父母和保姆而间接成就。他们没有意识到,他们的爱是出自主而存在于他们里面的爱,因为他们没有感觉到主的流注,更不用说祂的全在了。但是,谁看不出,这并非自然的杰作,而是圣治在自然里面并通过自然运作的杰作?这种普遍流注是不可能存在的,除非它经由居于宇宙中心的一个灵界太阳从神而来,并且这太阳的运作因在时空之外,故瞬间从最初之物存在于最末之物。
我们将在下文说明,活物如何接受神性运作,也就是主的圣治。父母之所以会保护并维持他们的孩子,是因为孩子无法自我保护并维持。然而,这一事实不是爱孩子的理由,而是由这爱降至他们的理解力所产生的一个理性理由。若单凭这理性理由,没有这爱的注入来激励人,或没有法律和惩罚来强迫他,人就和雕像一样无法照料自己的孩子。
297.就属世之义或字义而言,“妄称耶和华神之名”表示在以下情形中滥用名字本身:各种交谈,尤其是说假话或撒谎;没有好的动机或为了开脱罪责而发誓;邪恶的意图,也就是诅咒;巫术与占卜。另一方面,在加冕礼、牧职授任、或就职典礼中奉神及其神圣,以及圣言和福音书之名起誓,并非妄称神之名,除非随后起誓之人认为其承诺没有价值了而加以弃绝。神之名就是神圣本身,故而经常被用于教会的圣事中,例如在祷告、赞美和各种形式的敬拜中,又如在有关宗教主题的讲道和著述中。这是因为神存在于关乎宗教信仰的一切事物中,当适时呼求祂时,祂的名就能召来祂的临在,祂也会聆听。神的名以这些方式被神圣化。
耶和华神之名的神圣,可从耶和华之名得以证实,因为犹太人从最早期开始直至今日,都不称呼、甚至不敢说出耶和华的名字。鉴于此,福音书的作者和使徒们也不愿直呼其名。因此,他们用“主”代替“耶和华”。这一点从新约所引用旧约中的大量经文明显可知,在这些经文中,“主”取代了“耶和华”。例如,《马太福音》(22:37),《路加福音》(10:37)对比《申命记》(6:5)等等。
众所周知,耶稣之名同样神圣,因为使徒说:
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腓立比书2:10)
而且,地狱里的魔鬼无法说出耶稣之名。神之名有很多,都不可妄称,如耶和华、耶和华神、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圣者、耶稣和基督、以及圣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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