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91.⑷对孩子的爱之气场是一个保护并维持那些无法自我保护并维持之人的气场。我们在前面(386节)说过,主通过从祂发出的气场实现功用就是圣治。因此,保护并维持那些无法自我保护并维持之人的气场也是指这圣治。因为自创造时就规定,受造物当得以保存、看顾、保护和维持,否则,整个宇宙就会走向毁灭。对具有自由选择权的活物来说,这一切无法由主直接成就,故只能通过将祂的爱植入父母和保姆而间接成就。他们没有意识到,他们的爱是出自主而存在于他们里面的爱,因为他们没有感觉到主的流注,更不用说祂的全在了。但是,谁看不出,这并非自然的杰作,而是圣治在自然里面并通过自然运作的杰作?这种普遍流注是不可能存在的,除非它经由居于宇宙中心的一个灵界太阳从神而来,并且这太阳的运作因在时空之外,故瞬间从最初之物存在于最末之物。
我们将在下文说明,活物如何接受神性运作,也就是主的圣治。父母之所以会保护并维持他们的孩子,是因为孩子无法自我保护并维持。然而,这一事实不是爱孩子的理由,而是由这爱降至他们的理解力所产生的一个理性理由。若单凭这理性理由,没有这爱的注入来激励人,或没有法律和惩罚来强迫他,人就和雕像一样无法照料自己的孩子。
104.(8)祂朝合一(union)的发展就是祂的倒空状态;合一本身则是祂的荣耀状态。在教会,众所周知,主在世时有两种状态,被称为倒空状态和荣耀状态。在先的状态,也就是倒空的状态,在圣言多处有所描述,特别在大卫诗篇和先知书,尤其在以赛亚书(53章)中,在那里,我们读到:
祂将命倾倒,以至于死。(以赛亚书53:12)
这同样的状态就是祂在父面前的谦卑状态,祂在这种状态下向父祷告;祂说,祂行父的旨意,并将所行所言都归于父。从这些经文明显可知,祂向父祷告:马太福音26:36-44;马可福音1:35;6:46;14:32-39;路加福音5:16;6:12;22:41-44;约翰福音17:9,15,20。祂行父的旨意:约翰福音4:34;5:30祂将所行所言归于父:约翰福音8:26,27,28;12:49,50;14:10。
祂甚至在十字架上大声喊叫:
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马太福音27:46;马可福音15:34)
而且,若未曾处于这种状态,祂不可能被钉死在十字架上。荣耀的状态也是合一的状态。当祂在三个门徒面前变像,以及施行奇迹时,祂便处于这样的状态。每当祂说,父与祂为一,父在祂里面,祂在父里面,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时,也处在这样的状态。完全合一后,祂说祂有权柄管理凡有血气的(约翰福音17:2);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祂了(马太福音28:18)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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