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9.⑸目击者的见证充分证明了这一切。目前,我寻求通过诸如属于理解和所谓理性之类的论据证实以下几个要点:人死后依然是活生生的人,那时男性仍是男性,女性仍是女性,每个人都保留自己的爱,尤其是两性情爱和婚姻之爱。但是,人们从小就被父母和老师,后来则被学者和牧师灌输这样的信念:人死后不再像人那样活着,直等到最后审判之日,有些人已等了六千年。此外,许多人将这信念当作信的问题而非理解的问题来接受。鉴于上述原因,有必要通过目击者的见证证明上述要点。否则,只认感官之人,在所灌输的信念误导下,会说:“若人死后依然是活生生的人,那我就该看见并听见他们。有谁从天上下来,或从地狱上来告诉我们呢?”但是,要天堂天使下来,或地狱灵上来与人交谈过去不可能,现在仍旧不可能,除非其心智,即灵的内层被主打开。这只有在那些被主预备好接受属灵智慧的真理之人身上才能完全实现。因此,主乐意与我做这一切,以确保天堂和地狱的情况,并人死后的状态能为人所知,使世人不至于陷入无知,最终被埋葬于否认之中。不过,关于上面所提要点的见证数量庞大,无法在此一一讲述出来。这些见证可见于我的《天堂与地狱》、《最后的审判续》,以及后来的《揭秘启示录》等书。不过,有关婚姻的见证,可见于增补在本书几个章节里的记事中。
55.谁都能看出,没有哪个帝国、王国、公国、共和体、城市或家庭缺乏法律保障,这些法律构成它的秩序,因而构成它的管理形式。其中,公义法居首位,政治法居第二位,经济法居第三位。若拿人作对比,公义法就是头,政治法是身体,而经济法则是衣服。这就是为何经济法象衣服那样能更换的原因。至于神为教会所确立的秩序,情况是这样:神必在于教会的每一个事物中,秩序所针对的目标也必是邻舍。该秩序的律法和圣言中的真理一样多;涉及神的律法构成头,涉及邻舍的律法构成身体,而它的仪式构成衣服。因为若没有这些仪式将前面的律法保持在它们的适当秩序中,这就象是被剥光了衣服的身体暴露于夏日的炎热与冬日的严寒之中;或象是圣殿的墙和天花板被拿走,导致圣所、祭坛和讲坛成了露天的,并暴露于各种极端天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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