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9.⑸目击者的见证充分证明了这一切。目前,我寻求通过诸如属于理解和所谓理性之类的论据证实以下几个要点:人死后依然是活生生的人,那时男性仍是男性,女性仍是女性,每个人都保留自己的爱,尤其是两性情爱和婚姻之爱。但是,人们从小就被父母和老师,后来则被学者和牧师灌输这样的信念:人死后不再像人那样活着,直等到最后审判之日,有些人已等了六千年。此外,许多人将这信念当作信的问题而非理解的问题来接受。鉴于上述原因,有必要通过目击者的见证证明上述要点。否则,只认感官之人,在所灌输的信念误导下,会说:“若人死后依然是活生生的人,那我就该看见并听见他们。有谁从天上下来,或从地狱上来告诉我们呢?”但是,要天堂天使下来,或地狱灵上来与人交谈过去不可能,现在仍旧不可能,除非其心智,即灵的内层被主打开。这只有在那些被主预备好接受属灵智慧的真理之人身上才能完全实现。因此,主乐意与我做这一切,以确保天堂和地狱的情况,并人死后的状态能为人所知,使世人不至于陷入无知,最终被埋葬于否认之中。不过,关于上面所提要点的见证数量庞大,无法在此一一讲述出来。这些见证可见于我的《天堂与地狱》、《最后的审判续》,以及后来的《揭秘启示录》等书。不过,有关婚姻的见证,可见于增补在本书几个章节里的记事中。
407.有必要解释一下爱邻舍的意思是什么。爱邻舍就是希望邻舍好、向他行善,而邻舍不仅包括亲朋好友和善人,还包括陌生人、仇敌,或恶人。但对这两类人实践仁爱的方式却有所不同:对亲朋好友要用直接的善行,对敌人或恶人要用间接的善行。间接的善行包括劝诫、处罚、惩戒,因而矫正。可以这样来说明:法官根据法律和正义惩罚作恶者就是在爱他的邻舍;因为他由此使这个人变得更好,并照顾到公民的福祉,以免作恶者伤害他们。众所周知,父亲因孩子犯错而惩戒他们就是爱他们;相反,若他不因此惩戒他们,就是爱他们的罪恶,这不能称为仁爱。还有,若人击退来者不善的仇敌,并在自卫中击打这个袭击者,或将其绳之于法,以免受到伤害,但仍有意与其成为朋友,那么他的行为就处在仁爱的主流中。旨在保卫国家和教会的战争并不违背仁爱。所着眼的目的决定了它们是否是仁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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