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9.⑸目击者的见证充分证明了这一切。目前,我寻求通过诸如属于理解和所谓理性之类的论据证实以下几个要点:人死后依然是活生生的人,那时男性仍是男性,女性仍是女性,每个人都保留自己的爱,尤其是两性情爱和婚姻之爱。但是,人们从小就被父母和老师,后来则被学者和牧师灌输这样的信念:人死后不再像人那样活着,直等到最后审判之日,有些人已等了六千年。此外,许多人将这信念当作信的问题而非理解的问题来接受。鉴于上述原因,有必要通过目击者的见证证明上述要点。否则,只认感官之人,在所灌输的信念误导下,会说:“若人死后依然是活生生的人,那我就该看见并听见他们。有谁从天上下来,或从地狱上来告诉我们呢?”但是,要天堂天使下来,或地狱灵上来与人交谈过去不可能,现在仍旧不可能,除非其心智,即灵的内层被主打开。这只有在那些被主预备好接受属灵智慧的真理之人身上才能完全实现。因此,主乐意与我做这一切,以确保天堂和地狱的情况,并人死后的状态能为人所知,使世人不至于陷入无知,最终被埋葬于否认之中。不过,关于上面所提要点的见证数量庞大,无法在此一一讲述出来。这些见证可见于我的《天堂与地狱》、《最后的审判续》,以及后来的《揭秘启示录》等书。不过,有关婚姻的见证,可见于增补在本书几个章节里的记事中。
316.有很多因素使得一个人看似挺贞洁的,不仅在别人眼里是这样,就是连他自己也这么认为。然而事实上,他全然不贞。因为他不知道,当一个淫念占据意愿时,它就是一个行为了,并且无法被除去,除非悔改后被主除掉。人无法通过不去行淫变得贞洁,而是当有行淫的机会,但因为它是罪恶而不去意愿时,人才会变得贞洁。并不是控制自己不去做某事而使人纯洁,使人纯洁的是不想去做那些事,因为做这些事情有罪。例如,某人不去通奸和行淫,只是因为害怕法律及其制裁,或担心有损名声,因而失去声誉;或害怕由此染上性病;或家中妻子吵闹,从而不得安宁;或害怕被奸妇丈夫和亲戚报复,或被其仆人殴打;或因为贪婪,或由疾病、恶习、上了年纪或性无能导致的虚弱。即使他基于属世或道德的法律避免了,但若未同时基于属灵的法律避免,他的内在仍是一个奸淫者和私通者。因为尽管如此,他仍相信这些行为不是罪,所以在他的灵里,他不认为它们在神眼里是非法的。结果,他会在灵里犯下这些行为,即便他在世人眼里没有从身体上犯下它们。因此,死后,当他变成一个灵时,就会公开支持它们。而且,行淫者好比不信守承诺的背约者,或古代的萨梯(希腊及罗马神话中半人半兽的森林之神,好色之徒,性欲极强的男人)和普里阿普斯(男性生殖神),他们在森林中四处游荡,大声叫嚷:“哪里有女孩,少妇和妇人供我们玩乐?”在灵界,行淫者的确看似萨梯和普里阿普斯。他们还好比散发恶臭的公羊,或满街乱跑、到处寻找母狗交配的野狗等等。当他们成为丈夫后,其性能力会如同春天的郁金香,不到一个月就会凋谢枯萎。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