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89.繁衍的气场和保护所繁衍之物的气场,也就是婚姻之爱的气场和对孩子的爱之气场,之所以自初至末流入天堂的一切事物和尘世的一切事物,是因为从主,也就是从来自祂并且祂在其中的灵界太阳所发出的一切事物,通过整个受造宇宙直达一切事物的最后阶段或终端。原因在于,神性事物就其发展而言,被称为属天和属灵的,它们独立于时空之外。众所周知,延伸无法论及属灵事物,因为属灵事物没有时空的属性。正因如此,凡从主发出之物,都是在一瞬间从最初之物存在于最末之物。婚姻之爱的气场同样如此普遍(参看222-225节)。
对孩子的爱之气场也一样,这一点从这爱在世上的婴幼儿所在天堂中的存在,以及在世上人类、动物、鸟类、蛇类和昆虫当中的存在明显看出来。甚至植物界和矿物界也有这爱的类似现象:在植物界,保护种子的外壳如同襁褓;另外,种子包含在果实中,如同住在家里;滋养种子的汁液则如同牛奶。矿物当中也有这样的现象,这一点从基质和矿脉明显看出来,因为宝石和贵金属就隐藏并安全保存于其中。
56.(3)神的全能按照神序的法则在宇宙及其万物中行进和作工。神是全能的,因为祂凭自己凡事都能作,其它一切皆从祂那里获得行动的能力。神的能力和祂的意愿是一;由于祂只意愿良善,故祂只会行善事。在灵界,没人能做违背他意愿的事;这种制约缘于神,因为祂的能力和意愿是一。而且,神是良善本身,所以祂在行善时就在自己里面,不可能走出祂自己。由此明显可知,祂的全能在善行的气场内行进和作工,这个气场是无限的。因为该气场从至内在发出,充满整个宇宙及其中万有,并通过至内在统治它自身之外的事物,以至于它们照自己的秩序法则与它联结起来。即便没有联结,它仍会维持它们,竭尽全力使其恢复到与普遍秩序和谐一致的秩序中。神以其全能居于这普遍秩序,并照该秩序行事。否则,它们就会与神分离;即便如此,祂仍通过至内在维持它们。由此清楚可知,神性全能决不会背离自己,以至于触及任何邪恶,也不会通过自己促成任何邪恶,因为邪恶会自动远离。结果,邪恶与祂完全绝缘,并被丢入地狱。地狱与祂所在的天堂之间有一道巨大的鸿沟。从这些考虑可以看出,那些认为、甚至相信,尤其教导神会谴责、咒诅人,将他丢入地狱,使他的灵魂注定永死,报复、发怒或惩罚人的人何等疯狂。祂甚至不能向人掩面、皱眉。这些及类似行为有违祂的本质,而违反祂的本质就是违反祂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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