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89.繁衍的气场和保护所繁衍之物的气场,也就是婚姻之爱的气场和对孩子的爱之气场,之所以自初至末流入天堂的一切事物和尘世的一切事物,是因为从主,也就是从来自祂并且祂在其中的灵界太阳所发出的一切事物,通过整个受造宇宙直达一切事物的最后阶段或终端。原因在于,神性事物就其发展而言,被称为属天和属灵的,它们独立于时空之外。众所周知,延伸无法论及属灵事物,因为属灵事物没有时空的属性。正因如此,凡从主发出之物,都是在一瞬间从最初之物存在于最末之物。婚姻之爱的气场同样如此普遍(参看222-225节)。
对孩子的爱之气场也一样,这一点从这爱在世上的婴幼儿所在天堂中的存在,以及在世上人类、动物、鸟类、蛇类和昆虫当中的存在明显看出来。甚至植物界和矿物界也有这爱的类似现象:在植物界,保护种子的外壳如同襁褓;另外,种子包含在果实中,如同住在家里;滋养种子的汁液则如同牛奶。矿物当中也有这样的现象,这一点从基质和矿脉明显看出来,因为宝石和贵金属就隐藏并安全保存于其中。
168.当我们说到父、子、圣灵是一个神的三要素,如同人里面的灵魂、身体与活动时,在人类心智看来,这三要素似乎就是三位格,但这是不可能的。不过,若我们理解为,构成灵魂的父之神性,构成身体的子之神性,和圣灵的神性,或发出并构成活动的神性是这一个神的三要素,那么这个说法就可以理解了。因为父神是祂自己的神性,出于父的子是祂自己的,出于这二者的圣灵也是祂自己的。由于这三者同属一个本质和一个心智,故它们构成一个神。然而,若这三神性被认为是三位格,每一位都有归给祂的自己的属性,分配归给父,调解归给子,活动归给圣灵,那么,神性本质就被分割了。然而,神性是一,是不可分割的。在这种情况下,这三者无一是全神,而是每一个都是具有三分之一权柄的神,凡理智正常的人都无法接受这种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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