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86.⑴为将整个宇宙维持在受造状态,从主发出两个普遍气场,其中一个是繁衍的气场,另一个是保护所繁衍之物的气场。从主发出的神性被称为一个气场,因为它出于主、包围主,充满整个灵界和自然界,并实现目的之结果;这目的是主在创造时就已设定好并随后予以提供的。从一个物体流出,并包围、裹住这个物体的一切,就被称为一个气场。例如,光和热的气场来自太阳并包围它,生命气场来自一个人并包围他,芳香气场来自一株植物并包围它,引力气场来自一块磁石并包围它,诸如此类。
但此处所论述的普遍气场来自并包围主,它们从主在中间的灵界太阳发出。为实现主的目的,也就是功用,从主经由灵界太阳发出一个热和光的气场,或也可说,爱和智慧的气场。该气场根据其功用而被赋予不同名称。以通过世代相传将整个宇宙维持在受造状态为目的的神性气场,被称为繁衍的气场;以在世代的开始和随后发展中维持后代为目的的神性气场,被称为保护所繁衍之物的气场。除了这二者外,还有许多其它神性气场,这些气场根据其功用被命名,因而各不相同(可参看222节)。通过这些气场实现功用就是圣治。
2.新天堂与新教会的普遍信仰如下:永恒之主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无人能得救;信祂的人得救。上述内容就是该信仰的普遍形式,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包含在其一切细节中。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神在本质和位格上是一,圣三一在祂里面,祂就是主神救主耶稣基督。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无人得救。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主降世将地狱从人那里移除,祂通过与之争战并战胜它而移除,从而将其制服,使之归入秩序、服从祂的命令。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主降世荣耀了祂在世所取的人性,也就是说,将这人性与神性(万物起源于它)合一,并由此永远使地狱保持秩序并服从祂的命令。由于这一切只能通过以其人性所经历的各种试探,甚至终极的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成就,所以祂忍受了这一切。
这些信仰的普遍原则是关于主的。在人这一方,信仰的普遍原则是:人当信主,因为通过信主,人得以与主结合,从而得救。信主就是笃信主是救主;由于只有那些过着良善生活之人才有如此信心,所以这也是信祂之义。对此,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
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见子而信的人得永生。(约翰福音6:40)
又:
信子的有永生。不信子的不得见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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