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85

第17章 婚姻之爱

17章 婚姻之爱与对孩子的爱之结合

385.有迹象清楚表明,婚姻之爱与对孩子的爱,也就是所谓的舐犊之情是结合在一起的。还有迹象使人们认为,它们并未结合。因为对孩子的爱既可见于发自内心彼此恩爱的夫妻当中,也可见于内心不和的夫妻当中,甚至还可见于分离的夫妻当中,而且有时后者对孩子的爱甚至比前者的更温柔、更强烈。然而,从对孩子的爱之起源可明显看出,这爱与婚姻之爱永远联结在一起。尽管这种起源因接受者而各异,但这两种爱依旧不可分割,犹如最初目的存在于最终目的,也就是结果中。婚姻之爱的最初目的是繁衍后代;最终目的,也就是结果,是所繁衍的后代。最初目的进入结果,居于其中,如同居于它的核心,并且永远不会离开它;这一点从理性深思目的和原因依次发展到结果的过程可以看出来。但由于绝大多数人的推理,不是从原因着手,然后从原因分析到结果,诸如此类,而是从结果着手,并从结果进行到某些结论。于是,理性所流出的光必转为乌云。因此,表象和谬误导致偏离真理。为了说明婚姻之爱与对孩子的爱从内结合,哪怕它们表面分离,我们按下列顺序论证这一点:

⑴为将整个宇宙维持在受造状态,从主发出两个普遍气场,其中一个是繁衍的气场,另一个是保护所繁衍之物的气场。

⑵这两个普遍气场与婚姻之爱的气场并对孩子的爱之气场构成一体。

⑶这两个气场既普遍又单个地自初至末流入天堂的一切事物和尘世的一切事物。

⑷对孩子的爱之气场是一个保护并维持那些无法自我保护并维持之人的气场。

⑸该气场既感染恶人,也感染善人,并促使每个人出于自己的爱去热爱、保护和维持他的后代。

⑹该气场主要感染女性,因而感染母亲,并通过她们感染男性或父亲。

⑺该气场也是从主而来的一个纯真和平安的气场。

⑻纯真的气场流入孩子,并通过孩子流入他们的父母,从而感染他们。

⑼它还流入父母的灵魂,与孩子里面的纯真气场结合起来,尤其通过触摸被注入。

⑽孩子里面的纯真越褪去,情感和结合也就越减弱;这会逐渐持续到分离。

⑾父母对孩子所感觉到的纯真和平安的状态因以下事实变得合理化:小孩子什么都不懂,凭自己什么也做不了,只能依赖他人,尤其他们的父母;这种状态也会随着他们获得知识,能凭自己行事,不再依赖他们的父母而逐渐褪去。

⑿该气场依次从目的经由原因发展到结果,周而复始;创造由此被维持在所预见和规定的状态。

⒀对孩子的爱下降,而非上升。

⒁妻子孕前有一种爱的状态,孕后直到分娩又有一种爱的状态。

⒂父母的婚姻之爱因着属灵动机和由此而来的属世动机而与他们对孩子的爱相结合。

⒃属灵夫妻对婴幼儿的爱不同于属世夫妻的。

⒄对属灵夫妻来说,这爱发自于内,或发自于在先之物;而对属世夫妻来说,这爱发自于外,或发自于在后之物。

⒅正因如此,这爱既在彼此相爱的夫妻里面,也在彼此不相爱的夫妻里面。

⒆死后,对孩子的爱仍旧存留,尤其存留在女人里面。

⒇在主的引导下,小孩子由女人抚养,并在身量和聪慧上逐渐成长,和世间一样。

(21)主规定,在天上,他们孩子般的纯真要变成智慧的纯真,因而小孩子要变成天使。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真实的基督教 #51

51.在圣言中,公义

51.在圣言中,公义用来论及爱,公平(或判断)用来论及智慧。为此,我会引用一些经文来说明,这二者就是神借以在全世界掌权的工具:
公义和公平是祢宝座的根基。(诗篇89:14)
耶和华喜悦在世上施行慈爱、公平和公义,以此夸口。(耶利米书9:24)
耶和华被尊崇,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以赛亚书33:5)
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阿摩司书5:24)
耶和华啊,祢的公义好像高山,祢的判断如同大深渊。(诗篇36:6)耶和华要使祢的公义如光发出,使祢的公平明如中午。(诗篇37:6)祂要按公义审判祢的民,按公平审判祢的困苦人。(诗篇72:2)
我学了祢公义的判语,我因你公义的判词,一天七次赞美你。(诗篇119:7,164)
我必以仁义、公平聘祢归我。(何西阿书2:19)
锡安必因公平而蒙赎救;她那些回转的人必因公义而得救拔。(以赛亚书1:27)
祂必坐在大卫的宝座上治理他的国,以公平公义使国坚定稳固。(以赛亚书9:7)
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苗裔,祂必掌王权,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23:5;33:15)
经上在其它地方也提及要施行公平和公义(以赛亚书1:21;5:16;58:2;耶利米书4:2;22:3,13,15;以西结书18:5;33:14,16,19;阿摩司书6:12;弥迦书7:9;申命记33:21;约翰福音16:8,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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