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17章 婚姻之爱与对孩子的爱之结合
385.有迹象清楚表明,婚姻之爱与对孩子的爱,也就是所谓的舐犊之情是结合在一起的。还有迹象使人们认为,它们并未结合。因为对孩子的爱既可见于发自内心彼此恩爱的夫妻当中,也可见于内心不和的夫妻当中,甚至还可见于分离的夫妻当中,而且有时后者对孩子的爱甚至比前者的更温柔、更强烈。然而,从对孩子的爱之起源可明显看出,这爱与婚姻之爱永远联结在一起。尽管这种起源因接受者而各异,但这两种爱依旧不可分割,犹如最初目的存在于最终目的,也就是结果中。婚姻之爱的最初目的是繁衍后代;最终目的,也就是结果,是所繁衍的后代。最初目的进入结果,居于其中,如同居于它的核心,并且永远不会离开它;这一点从理性深思目的和原因依次发展到结果的过程可以看出来。但由于绝大多数人的推理,不是从原因着手,然后从原因分析到结果,诸如此类,而是从结果着手,并从结果进行到某些结论。于是,理性所流出的光必转为乌云。因此,表象和谬误导致偏离真理。为了说明婚姻之爱与对孩子的爱从内结合,哪怕它们表面分离,我们按下列顺序论证这一点:
⑴为将整个宇宙维持在受造状态,从主发出两个普遍气场,其中一个是繁衍的气场,另一个是保护所繁衍之物的气场。
⑵这两个普遍气场与婚姻之爱的气场并对孩子的爱之气场构成一体。
⑶这两个气场既普遍又单个地自初至末流入天堂的一切事物和尘世的一切事物。
⑷对孩子的爱之气场是一个保护并维持那些无法自我保护并维持之人的气场。
⑸该气场既感染恶人,也感染善人,并促使每个人出于自己的爱去热爱、保护和维持他的后代。
⑹该气场主要感染女性,因而感染母亲,并通过她们感染男性或父亲。
⑺该气场也是从主而来的一个纯真和平安的气场。
⑻纯真的气场流入孩子,并通过孩子流入他们的父母,从而感染他们。
⑼它还流入父母的灵魂,与孩子里面的纯真气场结合起来,尤其通过触摸被注入。
⑽孩子里面的纯真越褪去,情感和结合也就越减弱;这会逐渐持续到分离。
⑾父母对孩子所感觉到的纯真和平安的状态因以下事实变得合理化:小孩子什么都不懂,凭自己什么也做不了,只能依赖他人,尤其他们的父母;这种状态也会随着他们获得知识,能凭自己行事,不再依赖他们的父母而逐渐褪去。
⑿该气场依次从目的经由原因发展到结果,周而复始;创造由此被维持在所预见和规定的状态。
⒀对孩子的爱下降,而非上升。
⒁妻子孕前有一种爱的状态,孕后直到分娩又有一种爱的状态。
⒂父母的婚姻之爱因着属灵动机和由此而来的属世动机而与他们对孩子的爱相结合。
⒃属灵夫妻对婴幼儿的爱不同于属世夫妻的。
⒄对属灵夫妻来说,这爱发自于内,或发自于在先之物;而对属世夫妻来说,这爱发自于外,或发自于在后之物。
⒅正因如此,这爱既在彼此相爱的夫妻里面,也在彼此不相爱的夫妻里面。
⒆死后,对孩子的爱仍旧存留,尤其存留在女人里面。
⒇在主的引导下,小孩子由女人抚养,并在身量和聪慧上逐渐成长,和世间一样。
(21)主规定,在天上,他们孩子般的纯真要变成智慧的纯真,因而小孩子要变成天使。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499.不过,这一点有必要进一步说明。若一切被造物,无论有生命的还是无生命的,没有某种自由意志,创造就无法进行。因为倘若动物没有属世事物上的自由意志,那么它们就不会选择有益其营养的食物,也不会繁衍并抚育后代,动物也就不存在了。若海里的鱼类和海底的贝类没有这种自由,就不会有鱼或贝类了。同样,若非每种昆虫都有这种自由,就不会有桑蚕吐丝、蜜蜂产蜡和蜜,也不会看到蝴蝶在空中双栖双飞,吮食花蜜,并生动表现出人如幼虫一样脱去自己外壳后在天国的幸福状态。
若非某种类似自由意志的东西存在于土壤、播种于其中的种子、土里长出的树的各部分及其果实和新种子里面,就不会有植物的生命。若非某种类似自由意志的东西存在于一切金属、石头(无论宝贵还是普通)里面,就不会有金属、石头,甚至一粒沙子。因为即使是这些东西,也要自由吸入以太,呼出其自然散发物,进行新陈代谢。因此,磁石周围有磁场,铁周围有铁场,铜周围有铜场,银周围有银场,金周围有金场,石周围有石场,硝石周围有硝石场,硫磺周围有硫磺场,甚至每粒尘埃周围都有不同的场。每粒种子的至内在通过这场受孕,其繁殖力也通过这场生长。若没有地上尘埃的每一至微粒子的这种散发物,就不会有萌芽的开始及其后续生长。土地若不通过它的散发物,怎能以沙土和水份渗透到播种于其中的谷粒最深处?比如渗透到一粒芥菜种中:
这原是百种里最小的,等到长起来,却比各样的菜都大,且成了树。(马太福音13:32;马可福音4:30-32)
既然自由已照各自性质被如此植入在一切被造物里面,那么为何自由意志就不能照各人的性质被植入在人里面,好让他能变得属灵?这就是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自人在子宫直至在世临终那一刻一直被赋予他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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