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17章 婚姻之爱与对孩子的爱之结合
385.有迹象清楚表明,婚姻之爱与对孩子的爱,也就是所谓的舐犊之情是结合在一起的。还有迹象使人们认为,它们并未结合。因为对孩子的爱既可见于发自内心彼此恩爱的夫妻当中,也可见于内心不和的夫妻当中,甚至还可见于分离的夫妻当中,而且有时后者对孩子的爱甚至比前者的更温柔、更强烈。然而,从对孩子的爱之起源可明显看出,这爱与婚姻之爱永远联结在一起。尽管这种起源因接受者而各异,但这两种爱依旧不可分割,犹如最初目的存在于最终目的,也就是结果中。婚姻之爱的最初目的是繁衍后代;最终目的,也就是结果,是所繁衍的后代。最初目的进入结果,居于其中,如同居于它的核心,并且永远不会离开它;这一点从理性深思目的和原因依次发展到结果的过程可以看出来。但由于绝大多数人的推理,不是从原因着手,然后从原因分析到结果,诸如此类,而是从结果着手,并从结果进行到某些结论。于是,理性所流出的光必转为乌云。因此,表象和谬误导致偏离真理。为了说明婚姻之爱与对孩子的爱从内结合,哪怕它们表面分离,我们按下列顺序论证这一点:
⑴为将整个宇宙维持在受造状态,从主发出两个普遍气场,其中一个是繁衍的气场,另一个是保护所繁衍之物的气场。
⑵这两个普遍气场与婚姻之爱的气场并对孩子的爱之气场构成一体。
⑶这两个气场既普遍又单个地自初至末流入天堂的一切事物和尘世的一切事物。
⑷对孩子的爱之气场是一个保护并维持那些无法自我保护并维持之人的气场。
⑸该气场既感染恶人,也感染善人,并促使每个人出于自己的爱去热爱、保护和维持他的后代。
⑹该气场主要感染女性,因而感染母亲,并通过她们感染男性或父亲。
⑺该气场也是从主而来的一个纯真和平安的气场。
⑻纯真的气场流入孩子,并通过孩子流入他们的父母,从而感染他们。
⑼它还流入父母的灵魂,与孩子里面的纯真气场结合起来,尤其通过触摸被注入。
⑽孩子里面的纯真越褪去,情感和结合也就越减弱;这会逐渐持续到分离。
⑾父母对孩子所感觉到的纯真和平安的状态因以下事实变得合理化:小孩子什么都不懂,凭自己什么也做不了,只能依赖他人,尤其他们的父母;这种状态也会随着他们获得知识,能凭自己行事,不再依赖他们的父母而逐渐褪去。
⑿该气场依次从目的经由原因发展到结果,周而复始;创造由此被维持在所预见和规定的状态。
⒀对孩子的爱下降,而非上升。
⒁妻子孕前有一种爱的状态,孕后直到分娩又有一种爱的状态。
⒂父母的婚姻之爱因着属灵动机和由此而来的属世动机而与他们对孩子的爱相结合。
⒃属灵夫妻对婴幼儿的爱不同于属世夫妻的。
⒄对属灵夫妻来说,这爱发自于内,或发自于在先之物;而对属世夫妻来说,这爱发自于外,或发自于在后之物。
⒅正因如此,这爱既在彼此相爱的夫妻里面,也在彼此不相爱的夫妻里面。
⒆死后,对孩子的爱仍旧存留,尤其存留在女人里面。
⒇在主的引导下,小孩子由女人抚养,并在身量和聪慧上逐渐成长,和世间一样。
(21)主规定,在天上,他们孩子般的纯真要变成智慧的纯真,因而小孩子要变成天使。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131.这些事也可通过比喻来说明,打比喻是为了那些普通人,比起基于圣言和推理的演绎分析,他们通过比喻看得更明白。每个市民或臣民通过执行国王的命令和教导而忠诚于他,若为了王受苦则显得更忠诚,若为他献出生命,尤其忠诚,如在战争和交战中所发生的情形。同样,通过实现对方的愿望,朋友,或父子,或主仆之间会靠得更近;若他们能抗击敌人保护对方,则更是如此;若能为捍卫他们的荣耀而战,关系还要更进一层。当人与那些对着他所求爱的少女口出恶言之人决斗,甚至在决斗中被对手所伤时,他与少女的关系岂不会联结起来?这类事件使人们团结起来,这是一个自然法则。主说:
我是好牧人,好牧人为羊舍命;为此,父爱我。(约翰福音10:11,17)132. (7)相信十字架受难是真正的救赎行为,这是教会的根本性错误;这个错误,连同有关来自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的错误,已败坏了整个教会,甚至到了其中属灵之物荡然无存的地步。如今,还有什么东西能比以下观念更能塞满正统神学书籍,或更热情地在学院中被教导和灌输,或更频繁地在讲坛上被宣讲和传扬的呢?即:父神向人类发怒,不仅将其从身边赶走,还把它置于普遍的诅咒之下,从而把它逐出教会;但祂又是仁慈的,故祂说服,或迫使自己的儿子降下来,担当这个诅咒的判决,以平息祂父亲的愤怒;只有这样祂才能以赞许的眼光看待人类。而且,这一切实际上是通过圣子完成的。例如,为了担当人类的诅咒,圣子让自己被犹太人鞭打,往自己脸上吐唾沫,然后被钉十字架,就象在神面前受咒诅一样(申命记21:23)。这样行以后,父就得了安慰,并出于对祂儿子的爱而取消了这个诅咒,不过,仅仅取消了圣子所代求的那些人的诅咒,圣子因此成为父面前永恒的中保。
如今,这些及类似观念就回响在我们教堂中,再从墙上回响过来,如同森林里的回声,灌满那里所有听众的耳朵。若理性被圣言启示并清醒,谁不明白,神是怜悯本身和仁慈本身,因为祂是爱本身和善本身,这些属性是祂的本质?因此,说怜悯本身或良善本身以愤怒的眼光看待人,并对他作出诅咒的判决,却仍保持它自己的神性本质,这是一个矛盾。这类行为很难归给一个好人,只能归给一个坏人。它们也不可能归给天堂的天使,只能归给地狱灵。因此,把它们归给神是非常可怕的。
若问原因,答案是:人们把十字架受难当成了真正的救赎行为。这些错误便从这个源头涌出,就象一个错误酿成了一系列错误,或从一罐醋所流出的,无非是醋,从一个错乱的心智所流出的,无非是疯狂。一个结论会引出同类型的其它理论,因为它们就隐藏在这个结论中,一个接一个出现;从十字架受难就是救赎行为的教义中能出现并提取出关于神的更为卑鄙可耻的观念,直到以赛亚书中的话应验:
祭司和先知因浓酒东倒西歪。他们谬行审判,各席上满了呕吐的污秽。(以赛亚书2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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