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84.此后,第三位演讲者起身,发表了以下言论:“唯独爱,或唯独智慧都不是美丽的起源;它的起源是爱与智慧的联结,就是爱与少男里面的智慧之联结,以及智慧与它在少女里面的爱之联结。因为少女不是爱她自己里面的智慧,而是爱少男里面的智慧,这使得她将少男看为美丽;当少男在少女里面看到这一点时,也将她看为美丽。因此,爱藉着智慧形成那美丽,智慧则因着爱接受它。我已经在天上得到这一事实的可见证据。我在那里看到了少女和妻子,并观察了她们的美;发现少女的美完全不同于妻子的。在少女里面,我只看到这美的闪烁,而在妻子里面,则看到这美的光辉。这种区别犹如钻石的闪光与红宝石的火红之间的区别。美丽不就是视觉的快乐吗?这快乐的起源不就来自爱与智慧的玩耍吗?这种玩耍将这红光赋予视觉,这种闪耀在眼目之间颤动,并创造出美丽。若不是它的红润和白皙,以及它们的可爱调和彼此,又是什么使得面庞美丽呢?难道这红润不是出自爱,白皙不是出自智慧吗?事实上,爱从自己的火发出红光,智慧从自己的光变得亮白。在天上,我已经看到这二者明显表现在夫妻二人的脸上,妻子的脸白里透红,丈夫的脸则红里透白;并且我发现,正是彼此的注视使得他们的脸如此光彩照人。”当第三位演讲者说完这番话时,会众鼓掌欢呼道:“他赢了。”突然,一道火焰似的光芒,也就是婚姻之爱的光芒以其辉煌充满整个房间,同时以快乐充满他们的内心。
481.没有人会否认人在属世事务上具有自由意志,但这是他在属灵事务上具有自由意志的结果。因为如前所述,主从更高或更内层以神性的良善与真理流入每个人,由此将完全不同于动物的生命气息送入人内,赋予他接受圣善与圣真,并照之而行的能力和意愿,主从不将这一切从任何人那里拿走。由此可知,主的意愿一直都是:人当接受真理,行出良善,从而变得属灵,因他为此而生。若没有在属灵之事上的自由意志,那么人要变得属灵,就和骆驼穿过针眼,或摘天上的星星一样不可能。
我的亲身经历表明,理解并意愿真理的能力被赐予每个人,甚至魔鬼,从未被取走。有一次,一个地狱灵被带到灵人界,在此接受天使的询问,以查看他能否理解他们对他说的话;这些话都是关于神的属灵观念。他回答说,他能理解。当问他为何不接受这类观念时,他声称他不喜欢,所以不愿接受它们。然后,他被告知,他原本能有如此愿望。他闻言十分诧异,声称做不到。于是,天使将因其名声的骄傲及其快乐充满他的理解。一感受到这一切,他便渴望甚至热爱这些观念。可他很快就被带回到以前的状态,就是抢劫、奸淫和诽谤邻舍的状态,这时,他再不能理解这些观念,因为他不愿这么做。由此清楚可知,正是在属灵之事上的自由意志使得人成为人;如果没有这自由意志,人就成了木头、石块,或罗得之妻所化的盐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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