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84.此后,第三位演讲者起身,发表了以下言论:“唯独爱,或唯独智慧都不是美丽的起源;它的起源是爱与智慧的联结,就是爱与少男里面的智慧之联结,以及智慧与它在少女里面的爱之联结。因为少女不是爱她自己里面的智慧,而是爱少男里面的智慧,这使得她将少男看为美丽;当少男在少女里面看到这一点时,也将她看为美丽。因此,爱藉着智慧形成那美丽,智慧则因着爱接受它。我已经在天上得到这一事实的可见证据。我在那里看到了少女和妻子,并观察了她们的美;发现少女的美完全不同于妻子的。在少女里面,我只看到这美的闪烁,而在妻子里面,则看到这美的光辉。这种区别犹如钻石的闪光与红宝石的火红之间的区别。美丽不就是视觉的快乐吗?这快乐的起源不就来自爱与智慧的玩耍吗?这种玩耍将这红光赋予视觉,这种闪耀在眼目之间颤动,并创造出美丽。若不是它的红润和白皙,以及它们的可爱调和彼此,又是什么使得面庞美丽呢?难道这红润不是出自爱,白皙不是出自智慧吗?事实上,爱从自己的火发出红光,智慧从自己的光变得亮白。在天上,我已经看到这二者明显表现在夫妻二人的脸上,妻子的脸白里透红,丈夫的脸则红里透白;并且我发现,正是彼此的注视使得他们的脸如此光彩照人。”当第三位演讲者说完这番话时,会众鼓掌欢呼道:“他赢了。”突然,一道火焰似的光芒,也就是婚姻之爱的光芒以其辉煌充满整个房间,同时以快乐充满他们的内心。
442.必须明白的是,仁与对主之信紧密结合,因此,信的性质决定了仁的性质。主、仁和信构成一体,就象人的生命、意愿和理解力,若将其分开,它们各自会象化为粉末的珍珠那样消亡(对此,参看362,363节);仁与信一起存在于善行中(373-377节)。由此可知,信的性质决定了仁的性质,而仁与信一起的性质决定了善行的性质。如果信声明人貌似凭自己所行的一切善皆来自主,那么此人就是这善的辅助因素,而主是它的主要因素,这两个因素在人看来是一个,然而,主要因素却是辅助因素的全部中的全部。由此可知,当人相信一切本为善之善皆来自主时,他就不会将功劳归于行为;这信在人里面被完善的程度,就是有关功劳的幻觉被主移除的程度。
在这种情况下,人完全融入到仁爱的操练中,毫不挂念功劳,并且最终感受到仁爱的属灵快乐,然后开始厌恶邀功,视之为危害其生命之物。对那些在所从事的工作、生意和职务中,并对所交往的人公正忠实行事之人来说(参看422-424节),功劳感很容易被主清洗掉。但对那些认为通过救济施舍才能获得仁爱之人来说,这种功劳感很难被除去;因为他们在做这些事时,心里渴望回报,起初是公开地,后来则是暗地里地,并寻求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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