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84

384.此后,第三位

384.此后,第三位演讲者起身,发表了以下言论:“唯独爱,或唯独智慧都不是美丽的起源;它的起源是爱与智慧的联结,就是爱与少男里面的智慧之联结,以及智慧与它在少女里面的爱之联结。因为少女不是爱她自己里面的智慧,而是爱少男里面的智慧,这使得她将少男看为美丽;当少男在少女里面看到这一点时,也将她看为美丽。因此,爱藉着智慧形成那美丽,智慧则因着爱接受它。我已经在天上得到这一事实的可见证据。我在那里看到了少女和妻子,并观察了她们的美;发现少女的美完全不同于妻子的。在少女里面,我只看到这美的闪烁,而在妻子里面,则看到这美的光辉。这种区别犹如钻石的闪光与红宝石的火红之间的区别。美丽不就是视觉的快乐吗?这快乐的起源不就来自爱与智慧的玩耍吗?这种玩耍将这红光赋予视觉,这种闪耀在眼目之间颤动,并创造出美丽。若不是它的红润和白皙,以及它们的可爱调和彼此,又是什么使得面庞美丽呢?难道这红润不是出自爱,白皙不是出自智慧吗?事实上,爱从自己的火发出红光,智慧从自己的光变得亮白。在天上,我已经看到这二者明显表现在夫妻二人的脸上,妻子的脸白里透红,丈夫的脸则红里透白;并且我发现,正是彼此的注视使得他们的脸如此光彩照人。”当第三位演讲者说完这番话时,会众鼓掌欢呼道:“他赢了。”突然,一道火焰似的光芒,也就是婚姻之爱的光芒以其辉煌充满整个房间,同时以快乐充满他们的内心。


真实的基督教 #299

299.就属天之义而

299.就属天之义而言,“妄称神之名”表示主针对法利赛人所说的话: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32)
“亵渎圣灵”表示亵渎主之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在属天或至高之义上,“耶和华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这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父啊!荣耀祢的名。”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 。(约翰福音12:28)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成就。(约翰福音14:13,14)
这也是主祷文中“尊祢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的属天之义,同样是《出埃及记》(23:21)、《以赛亚书》(63:16)中之“名”的属天之义。因为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如马太福音12:31,32所述),这就是此诫命的属天之义,它后面还加了一句:“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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