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83.接着,第二位演讲者起身,以一段优美的演讲揭示了美丽的起源。他说:“我听到说美丽的起源是爱,但我不同意这个观点。有谁知道爱是什么?谁曾以任何思想观念深思过它?有谁亲眼见过它?请告诉我它在何处。另一方面,我的观点是,智慧是美丽的起源。在女人里面,这是一种深藏不露的智慧;在男人里面,则是一种明显可见的智慧。使得人成为人的,不就是智慧吗?他若不由此成为人,岂不成了一尊雕像或一张画像吗?少女在少男里面所寻的,不就是他具有何种智慧吗?而少男在少女里面所寻的,不就是少女对他的智慧具有哪种情感吗?我所说的智慧是指纯正的道德,因为这是生活的智慧。正因如此,当深藏的智慧靠近并拥抱可见的智慧时,由于这种事从内发生在他们各自的灵里面,所以他们彼此亲吻并结合,这就是所谓的爱情。然后,他们在彼此看来犹如美丽的化身。简言之,智慧就像触及眼睛的火光或火的光辉,并因着它的触及而形成美丽。”
313.就属世之义而言,这条诫命不仅表示不可奸淫,还表示不可意愿和行出淫秽之事,不可思想和谈论淫荡的话题。只是有淫欲就算是奸淫了,这一点从主的话明显可知:
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马太福音5:27,28)
这是因为,当淫欲进入意愿时,它可以说变成行为了。诱惑只是进入理解力,而意图则进入意愿;淫欲的意图就是一种行为。有关该话题的更多内容,可见于《婚姻之爱与淫乱之爱》(1768年发表于阿姆斯特丹)。其中就讲到:淫乱之爱是婚姻的对立面(423-443节);关于奸淫(444-460节);奸淫及其种类和等级(478-499节); 奸污处女的淫欲(501-505节);追求变化的淫欲(506-510节);强奸的淫欲(511,512节);诱奸纯真者的淫欲(513,514节);淫乱之爱和婚姻之爱的报应(523-531节)。所有上述观念都是这条诫命所涉及的属世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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