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82.“除了爱,美丽的起源还能是别的什么吗?当爱流入年轻人的眼中、点燃他们时,它就变成了美丽。所以,爱和美丽为一,是一回事。爱从至内层以一种火焰染红适婚少女的脸庞,这种闪耀给她的生命赋上黎明的紫光。谁不知道这火焰放射的光芒映入她的眼帘,从这些中心扩散到脸周围,又从那里降至胸部,点燃她的内心,作用于她,就像一团火以其热和光作用于旁边的人。这热就是爱,这光就是爱的美丽。全世界都坚信,人皆因他的爱而可爱和美丽。不过,男性的爱是一回事,女性的爱是另一回事。男性的爱是对变得智慧的爱,而女性的爱是对热爱男性对变得智慧的爱之爱。因此,少男越热爱智慧,他在少女眼里就越可爱、美丽;而少女越热爱少男的智慧,她在少男眼里就越可爱、美丽。因此,正如一方的爱遇见并亲吻对方的爱,二者的美丽也是如此。我由此得出这样的结论:爱将美丽塑造为自己的形像。”
574.一切理性清楚表明,人必须重生。因为他生来就秉承了父母的各种邪恶,这些邪恶居于他的属世人,属世人本身与属灵人完全相反。然而,人是为天堂而生的,尽管他不能进入天堂,除非他变得属灵,并且唯有通过重生才能变得属灵。由此产生的必然结果就是,属世人及其欲望必须被驯化、制伏和颠倒过来;否则人无法靠近天堂一步,而是越来越深地沉入地狱。如果人相信他生在各种邪恶中,承认善与恶的存在和彼此的对立,并且相信死后的生命、天堂和地狱,以及邪恶构成地狱,良善构成天堂,那么谁不能明白这一点?就其本身而言,属世人的本性与动物的毫无二致。就其意愿而言,他同样未被驯化。但就理解力而言,他又不同于动物,因为理解力能被提升至意愿的欲望之上,不仅能看到,而且还能节制它们。因此,人能通过理解力思考,通过思维言谈,这是动物无法做到的。
人生来是何模样,若不重生又会是什么样,这可从各种凶猛的动物看出来:他将是老虎、黑豹、美洲豹、野猪、蝎子、蜘蛛、毒蛇、鳄鱼,诸如此类。所以,人若不通过重生变成绵羊,那么除了成为地狱群魔中的一员外,还会是什么呢?在这种状态下,若没有法律的约束,人类岂不因天生的残暴而彼此冲撞、互相残杀、互相掠夺,甚至连一片衣服也不留吗?人类当中有多少人不是天生的萨梯和淫荡者,或四足蜥蜴呢?若不重生,这两类人都会变成类人猿。这就是外在道德的后果,是为掩盖人的内在而吸取的额外教训。
注:萨梯,古典神话中半人半羊的神,好色之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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