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81.记事二:
有一次,我环顾灵人界,发现远处有一座宫殿,四周似乎被一大群人围住了;我还看到许多人正奔向那里。我对此感到惊讶,于是匆忙离开家,向其中一个奔跑者打听那里发生何事。他回答说,有三个尘世来的新人被提上天堂,在那里见识了壮丽辉煌的景象,包括拥有惊人美貌的少女和妻子。现在他们从天上下来了,已经进入这座宫殿,要讲述他们的见闻。他们尤其讲到天上的美,是眼所未见的那种,除非有天堂氛围的光照。他们自我介绍说,他们在世时是法国的演讲者,曾致力于培养雄辨的口才,现在迫不急待地想要发表有关美丽起源的演讲。周边地区的人得知这个消息后蜂涌而至,来听他们演讲。闻听此言,我也急忙赶到那里,进入宫殿。只见那三人站在中央,他们身穿蓝宝石色的长袍,长袍是用金丝线织就的,随着他们转动如同金子那样闪闪发光。他们站在讲台后准备演讲;很快其中一人起身站到讲台后面的台阶上,就女性美丽的起源发表自己的演讲,内容如下。
299.就属天之义而言,“妄称神之名”表示主针对法利赛人所说的话: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32)
“亵渎圣灵”表示亵渎主之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在属天或至高之义上,“耶和华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这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父啊!荣耀祢的名。”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 。(约翰福音12:28)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成就。(约翰福音14:13,14)
这也是主祷文中“尊祢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的属天之义,同样是《出埃及记》(23:21)、《以赛亚书》(63:16)中之“名”的属天之义。因为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如马太福音12:31,32所述),这就是此诫命的属天之义,它后面还加了一句:“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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