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81.记事二:
有一次,我环顾灵人界,发现远处有一座宫殿,四周似乎被一大群人围住了;我还看到许多人正奔向那里。我对此感到惊讶,于是匆忙离开家,向其中一个奔跑者打听那里发生何事。他回答说,有三个尘世来的新人被提上天堂,在那里见识了壮丽辉煌的景象,包括拥有惊人美貌的少女和妻子。现在他们从天上下来了,已经进入这座宫殿,要讲述他们的见闻。他们尤其讲到天上的美,是眼所未见的那种,除非有天堂氛围的光照。他们自我介绍说,他们在世时是法国的演讲者,曾致力于培养雄辨的口才,现在迫不急待地想要发表有关美丽起源的演讲。周边地区的人得知这个消息后蜂涌而至,来听他们演讲。闻听此言,我也急忙赶到那里,进入宫殿。只见那三人站在中央,他们身穿蓝宝石色的长袍,长袍是用金丝线织就的,随着他们转动如同金子那样闪闪发光。他们站在讲台后准备演讲;很快其中一人起身站到讲台后面的台阶上,就女性美丽的起源发表自己的演讲,内容如下。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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