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80.对此,我补充两个记事。记事一:
我曾一度困惑,为何那么多人将创造,因而将太阳之下和之上的一切事物都归于自然界。每当看见某种东西,他们都会发自内心承认说:“这难道不是大自然的杰作吗?”当被问及他们为何说是大自然的杰作,而不是神的时,尽管他们有时随从人们的普遍看法,说是神创造了大自然,因此说他们所看到的事物是神的杰作,就跟说它们是大自然的杰作一样。但他们会用几乎连自己也听不到的声音嘟囔说:“神不就是大自然吗?”自然创造宇宙这种谬念和似乎出于智慧的这种疯狂使得他们都如此自高自大,以致他们视所有承认神创造宇宙的人如爬在地上、踩着破旧老路的蚂蚁,视一些人为空中飞舞的蝴蝶。他们称其信条为梦幻,因为这些人看见了看不见的东西,他们说:“谁曾见过神?谁没见过大自然?”
当我惊讶于这类人如此众多时,站在我旁边的一位天使对我说:“你在想什么?”我回答说:“我在想为何这多么人相信自然创造宇宙。”于是天使说:“整个地狱都是由这类人组成的,他们在那里被称为撒旦和魔鬼。撒旦是指那些确认支持自然,从而否认神的人;魔鬼是指那些生活邪恶,从而发自内心拒绝对神的一切承认的人。不过,我会带你到西南地区的场馆,这类人就在那里,只是尚未下入地狱。”于是,他牵着我的手,引导我;我看到一些小房屋,场馆就座落其中,中间一幢建筑似乎是主建筑。它是由沥青石砌成的,外面覆盖着薄薄的玻璃板,看上去如同闪闪发光的金银,尤其像所谓的冰长石或云母,并且处处嵌有发光的贝壳。
我们走到这幢建筑前敲了敲门,马上就有人开门欢迎我们。他急忙走到一张桌子前,给我们拿来四本书,说:“这些书都包含智慧,现今在大多数国家备受推崇。这本书包含许多法国人所青睐的智慧,这本书包含许多德国人所青睐的智慧,这本书包含许多荷兰人所青睐的智慧,这本书包含许多英国人所青睐的智慧。”他继续说,“如果你们想看,我会让这四本书在你们眼前发光。”于是,他倾泄出自己名声的荣耀,笼罩在这些书上,因此它们立刻放出光芒。不过,这光很快就从我们眼前消失了。然后,我们问:“你现在正在写什么?”他回答说,此刻他正从自己的宝库中提取并展示智慧的核心。这核心可以概括为:
⑴是自然缘于生命,还是生命缘于自然。
⑵是中心缘于扩展,还是扩展缘于中心。
⑶关于自然和生命的中心和扩展。
说完这话,他又坐到桌子旁,我们便在他这所很大的场馆内四处逛了逛。他在桌子上点了一根蜡烛,因为这里没有阳光,只有夜间的月光。令我惊讶的是,这根蜡烛似乎四处移动,从而投射出光来。但由于烛芯未剪,所以它发出的光极其微弱。他在写作时,我们看到各种形状的图像从桌子飞到墙上。在夜晚的月光下,它们看似美丽的印度鸟。但当我们打开门,白日的阳光照进来时,它们看似长有网状翅膀的夜鸟。因为它们是表面真理,但他通过引证巧妙地把它们联结成连贯系列,从而使其变成虚假。
看到这一切后,我们走到桌旁,问他正在写什么。他说:“我在写第一个问题,是自然缘于生命,还是生命缘于自然?”对此,他说,他能证明任何一个,使之看似真理。不过,由于内心深处涌动着莫名的恐惧,所以他只敢证明自然缘于生命,也就是来自生命,不敢证明反面,即生命缘于自然,也就是来自自然。我们委婉地问他潜在的莫名恐惧是什么。他回答说,他害怕神职人员叫他自然主义者,甚至无神论者,还害怕被平信徒视为丧失理智。因为无论平信徒还是神职人员,都要么出于盲目的信仰相信这一点,要么从确认者的眼光来看待它。
出于对真理的热情,我们有些气愤地对他说:“朋友,你大错特错了。你的智慧无非是些文字技巧罢了,却迷惑了你,你对名声的渴求引诱你去证明你所不信的东西。难道你不知道人的心智能被提升至感官事物,也就是说,身体感官所产生的思维之上吗?一旦被如此提升,它就能看见在上的生命之物,也能看见在下的自然之物。生命不就是爱与智慧吗?自然界不就是爱与智慧的接受者,是它们借以产生结果或功用的一个工具吗?除了一个为主因,一个为工具因外,这二者还能以其它任何方式成为一体吗?光与眼睛,或声音与耳朵能是一个吗?这些器官的感觉若不来自生命,还能来自何处?它们的形体若不来自自然界,还能来自何处?人体不就是接受生命的一个器官吗?它的各个部位被有机组织起来,不就是为了产生爱所意愿和理解所思考的结果吗?人体器官不是源于自然界吗?爱与思维不是源于生命吗?这些岂不是彼此完全不同吗?将你心智的敏锐性稍稍提高一点,你就会明白,情感和思维是生命的属性。情感出于爱,思维出于智慧,这二者都出于生命;如我们所说的,爱与智慧构成生命。你若将你理解力的官能再稍稍提高一点,就会明白,爱与智慧若非在某个地方有一个源头,就不可能存在;而这个源头就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因而是生命本身。这些就是神,自然界来自祂。”
此后,我们与他谈论了第二个问题,即:是中心缘于扩展,还是扩展缘于中心。我们问他为何讨论这个话题。他回答说,是为了使他能就自然和生命的中心和扩展这二者究竟谁是谁的源头得出一个结论。当我们问他持何观点时,他的答复一如从前,即他能证明其中任何一个;不过,因为害怕丧失名声,他只证明扩展缘于中心,也就是来自中心。“尽管如此,”他说,“我仍知道有某种东西先于太阳存在,这种东西遍布整个穹苍,并凭自己将自己归入秩序,从而制造一个中心。”
对此,我们再次出于愤慨的热情对他说:“朋友,你疯了!”一听这话,他将座椅从桌子向后撤了撤,警惕地看着我们,然后微笑着竖起耳朵。于是,我们继续说:“还有比说中心缘于扩展更疯狂的吗?我们理解你所说的中心是指太阳,扩展是指宇宙;因此,你认为宇宙是在没有太阳的情况下生成的,是吗?难道不是太阳产生了自然界及其一切属性吗?它们不是唯独依靠从太阳发出并经由大气传播的热和光吗?至于在有太阳之前它们在哪里,我们会在后面的讨论中解释它们的起源。地上的大气和万物不就像表面,它们的中心不就是太阳吗?要是没有这太阳,所有这些会怎样呢?它们还能存活片刻吗?在有太阳之前,它们都是什么呢?它们能持续存在吗?持续存在不就是不断生成吗?既然自然万物依靠太阳持续存在,那么可知,它们必依靠太阳才能生成。谁都能凭亲身经历明白并承认这一点。
“在后者既然凭在先者存在,岂不也凭在先者持续存在吗?如果表面是在先者,中心是在后者,岂不成了在先者凭在后者持续存在了吗?然而,这是违背秩序法则的。在后者如何产生在先者?或外在之物如何产生内在之物?又或粗糙之物如何产生精纯之物?那么,构成扩展的表面如何产生中心呢?谁看不出这有违自然法则?我们凭理性分析提出这些论据,是为了证明这个真理:扩展凭中心存在,而不是反过来;对此,凡正确思考的人,即便没有这些证据也能看出来。你说,扩展一起自动流入产生一个中心。那么,一切事物流入如此奇妙和令人惊叹的秩序,以致一物为了另一物而存在,并且每一个事物都是为了人及其永生而存在,这一切难道是碰巧发生的吗?自然界能出于任何爱藉着任何智慧提供这类事物吗?能使人变成天使吗?能形成天使天堂吗?做这样的假设和思考,你那自然凭自然存在的观念就会土崩瓦解。”
之后,我们问他对第三个问题,即自然和生命的中心和扩展,原先是怎么想的,现在又是怎么想的,是不是以为生命的中心和扩展等同于自然的中心和扩展。他说,他犹豫不决,他原先以为大自然的内在活动就是生命,本质上构成人生命的爱与智慧由此而来;这太阳之火凭它的热和光通过大气这个媒介产生它们;但由于听说了有关人永生的情况,所以他现在产生怀疑,这种怀疑使他的心智忽上忽下。上升时,他承认他先前丝毫不知的那一个中心;下降时,他看到的是那个他先前以为是唯一中心的中心。因此,他现在情愿认为,生命来自他先前丝毫不知的那个中心,而自然来自他先前以为是唯一中心的那个中心;并且这两个中心各自都有一个围绕它的扩展。
对此,我们说,这样也好,只要他也愿意出于生命的中心和扩展来看待自然的中心和扩展,而不是反过来。然后,我们教导他说,天使天堂之上还有一轮太阳,它是纯粹的爱,表面上像尘世太阳那样炽热;天使和人类从这太阳所发之热获得意愿和爱,从所发之光获得理解和智慧;属于生命的事物被称为属灵的,而从尘世太阳发出的事物则是生命的容器,被称为属世的;此外,生命中心的扩展被称为灵界,灵界凭自己的太阳而持续存在;自然的扩展被称为自然界,它也凭自己的太阳而持续存在。“由于爱与智慧没有时空的属性,取而代之的是状态的属性,故可知,围绕天使天堂太阳的扩展并不是一种扩展,而就在尘世太阳的扩展和那里的活物中,并且照着它们的接受而在其中,它们的接受则取决于它们的形式。”
“但是,”他问道,“尘世或自然界的太阳之火从何而来呢?”我们回答说:“它来自天使天堂的太阳,这太阳不是火,而是从作为爱本身的神最直接发出的神性之爱。”他对此感到吃惊,于是,我们将这一点论证如下:“爱就其本质而言,是属灵之火。正因如此,就圣言的灵义而言,火表示爱。所以在圣殿,牧师会祈祷天上的火充满他们的心,他们所说的火是指爱。以色列人会幕中的祭坛之火,还有烛台之火,无非代表神性之爱。血的热,也就是人类和动物一般的生命之热,唯来源于构成其生命的爱。因此,当人的爱上升为热情,怒气和愤怒时,他就被点燃、发热并燃烧起来。所以,属灵之热,也就是爱,在人里面产生属世之热,甚至点燃并燃烧他们的脸和肢体;从这一事实明显可知,尘世太阳的火唯独凭属灵太阳的火,也就是神性之爱而存在。
“如我们前面所说的,由于扩展由中心产生,而不是反过来;生命的中心,即天使天堂的太阳,就是从神最直接发出的神性之爱,神就在这太阳中间;还由于该中心的扩展,也就是所谓的灵界由此产生;并且属灵太阳产生尘世太阳,由此产生其扩展,也就是所谓的自然界;所以很明显,宇宙是由那独一神创造的。”说完这些话,我们离开了;他陪我们来到场馆区以外,并出于新的聪明才智与我们谈论天堂和地狱,以及神性的眷顾。
400.㈣具体的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
⑴爱自己就是只愿自己好,而不愿别人好,除非为了自己,也不愿教会、国家、社区或同胞好。爱自己还包括向它们行善只是为了自己的名声、崇敬和荣耀。若在善行中看不到这些好处,他心里会说:“做这种事干什么?我为何要这样做?我能从中得到什么好处?”于是他就不再行这些善事了。由此可知,人若处于自我之爱,就不会爱教会、国家或社区,也不爱他的同胞,以及系真善之事,而只爱他自己或属他自己的东西。
⑵若人的思维和行为不关注邻人,因而不关注公众,更不用说关注主,而只关注自己和自己人,因此他做一切事都是为他自己或自己人,那么这人便处于自我之爱。即便他为公众做了点什么,那也只是为了做秀;若为邻人做了什么,那是为了赢得其好感。
⑶之所以说为了他自己或自己人,是因为凡爱自己的人也会爱属他自己的人。具体地说,这些人就是他的儿孙;一般来说,是与他行如一体的所有人,他称其为自己人。爱这些人也就是爱他自己,因为他仿佛在自己里面看待他们,并在他们里面看到自己。他口中的自己人还包括称赞、崇敬和尊重他的所有人。至于其他人,他以肉眼观之视为人,以灵眼观之,则视之与幽灵无异。
⑷与自己相比,人若看不起邻人,并且如果邻人不站在他这边、不敬畏和尊敬他,他就视之为敌,这人便处于自我之爱。若基于上述原因而仇恨并迫害邻人,就更是处于自我之爱;若因此怒火中烧、伺机报复,并渴望毁灭他,那这人在自我之爱中就陷得更深了。这种人最终喜欢残忍。
⑸对照天堂之爱可说明自我之爱的性质。天堂之爱就是为了服务而热爱服务,或为了人为教会、国家、社区和同胞所行之善而热爱良善。另一方面,凡为了自己而爱它们的人,只是象爱自己家里的仆人那样爱它们,因为它们对他有用。由此可知,凡处于自我之爱的人,都希望教会、国家、社区和同胞为他服务,而不是他为它们服务;他将自己置于它们之上、将它们置于自己之下。
⑹此外,人越拥有天堂之爱,就是热爱服务和善行,并且当如此行时,发自内心高兴,他就越被主引领,因为这就是主的爱,这爱出自祂。另一方面,人越爱自己,越自己引领自己,就越被自我(自我中心)所牵引。人的自我全然是恶,因为这是其遗传的邪恶,这恶就是爱己胜过神,爱尘世胜过天堂。
⑺自我之爱的另一个特征是:越放松约束,即越解除外在的束缚,如对法律及其惩罚的畏惧,对丧失名声、崇敬、利益、职位和生命的畏惧,这爱就越不顾一切地向前冲,直到不仅想统治全世界,甚至想统治天堂,事实上,还想凌驾于神之上,没有尽头或限度。这种欲望就潜藏在处于自我之爱中的每个人里面,即便它没有显明在全世界面前,因为上述约束和束缚拦住了他;具有这种秉性的人面临拦阻时,会就地等待,直等到前行的可能性再次出现。这就解释了,为何处于这种爱的人意识不到他里面居然隐藏着如此疯狂和无节制的欲望。不过,人人都能从独裁者和国王身上清楚看到这一事实。这种人不会遇到这类约束、束缚和不可能。他们急于征服各省各国,并且只要能成功,就会渴望无限的权力和荣耀。这种情形在那些将疆域扩张到天堂,并将主的整个神性权力转给自己之人身上尤其明显。这些人不停地想要更多。
⑻权力分为两种,一种基于对邻之爱,另一种则基于自我之爱。这两种权力是对立的。人若因爱邻而行使权力,就会想要所有人都好,并且只喜欢发挥作用或服务他人。服务他人就是因希望别人好而对他人行善,并发挥作用。这就是他的爱,也是他内心的快乐。而且,他的地位晋升得越高,他就越开心,不过不是因着他的地位,而是因着他能在更大范围和更高程度上所发挥的作用。这就是天堂的权力。另一方面,人因爱自己而行使权力,就不想任何人好,只想自己和自己人好。他履行服务是为了他自己的崇敬和荣耀,因为只有这些才是他所认可的用处。服务他人只是为了他能被服务、崇敬并获得权力。他寻求高位不是为了能行善,而是为了能保持领袖地位,倍受尊敬,从而实现内心的满足。
⑼结束尘世生活后,对权力的热爱仍存留在每个人身上;但那些出于爱邻行使权力的人在天堂同样会拥有赋予他们的权力,不过,那时行使权力的不是他们,而是他们所热爱的服务和良善。当服务和善行行使权力时,就是主在行使权力。然而,那些在世时出于自我之爱行使权力的人,在结束自己的尘世生活后,则会被罢免,并沦为奴隶。
这些就是借以识别那些处于自我之爱之人的迹象。无论傲慢还是谦卑,他们表面看上去没什么区别。因为这类事物居于内在人,并且绝大多数人会隐藏内在,训练外在假装爱大众和邻人,其实他真实的感觉是相反的。他们这样做是为了他们自己,因为他们知道,爱大众和邻人会内在地感染所有人,他们会在某种程度上赢得尊重。这爱之所以如此感染人,是因为天堂流入它里面。
⑽邪恶可见于那些处于自我之爱的人身上,通常是对他人的蔑视、嫉妒、对待异己者的不友善、由此产生的敌意、各种仇恨、报复行为、欺骗、狡诈、冷酷和残忍。哪里盛行这类邪恶,哪里就有对神、对神性事物,即教会的真理与良善的藐视。即便他们尊敬这些事物,也只是挂在嘴上,而非发自内心。由于这类邪恶出于自我之爱,故必然伴随类似的虚假,因为虚假来自邪恶。
⑾然而,尘世之爱则是渴望不择手段地占有他人财富,心系财富,并放任尘世将其从属灵之爱那里撤回并引离,而属灵之爱则是对邻之爱,即来自天堂。那些渴望不择手段占有他人财物之人,尤其那些想通过诡计和欺骗这样做的人,就处于尘世之爱,他们毫不关心邻人的利益。那些处于这种爱的人觊觎别人的财物,并且只要不害怕法律,或不会因追求利益而名声扫地,他们就会占有他人财物,甚至掠夺之。
⑿不过,尘世之爱不像自我之爱那样与天堂之爱截然对立,因为它里面隐藏的邪恶没有这么大。
⒀尘世之爱具有多种形式。有一种对财富的爱是晋升荣誉的手段;还有一种对名誉和尊严的爱是获取财富的手段;为了各种提供世俗快乐的功用而热爱财富;只是为了财富(就是那种守财奴式的爱)而对财富之爱等等。追求这类财富的目的被称为用;正是目的或用赋予爱以品质,因为爱的品质是由它所渴望的目的决定的,其它一切只是它的手段。
⒁总之,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完全对立。如前所述,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因此是地狱之爱;它们在地狱居于主导地位,也使地狱存在于人们里面。然而,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是天堂之爱;它们在天堂居于主导地位,也使天堂存在于人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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