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8

38.我们采用两性情

38.我们采用两性情爱和婚姻之爱这两个术语,是因为两性情爱不同于婚姻之爱。两性情爱存在于属世人中,而婚姻之爱存在于属灵人中。属世人只热爱和渴望外在的结合和该结合所赋予的肉体快乐。而属灵人则热爱和渴望内在的结合和该结合所赋予的灵之快乐。属灵人认为,只与一位妻子结合才会有这些快乐,他会不断与她合而为一。越是如此结合,他就越在同等程度上感觉到他的快乐升起,并持续到永远。不过,属世人从来不这样想。这就是为何我们说,对将要进入天堂,即在世时变得属灵之人而言,死后,婚姻之爱仍会保留。

真实的基督教 #39

39.⑶爱本身和智慧

39.⑶爱本身和智慧本身是生命本身,或本为生命。约翰福音中说到: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约翰福音1:1,4)
“神”在此表示圣爱,“道”表示圣智。圣智是真生命,生命是灵界太阳所放射的真光,而耶和华神就在这太阳当中。圣爱形成生命,如同火形成光。火有两个属性:燃烧和发光。热是从燃烧的属性发出的,而光则是从发光的属性发出的。同样,爱也有两个属性,一个与火燃烧的属性相对应,是从至内在作用于人意愿的某种事物;另一个则与发光的属性相对应,是从至内在作用于人理解力的某种事物。这就是人的爱与智慧的源头。如我在前面数次说明的,灵界太阳所放射的热本质上是爱,所放射的光本质上是智慧。这二者流入宇宙的每一个事物中,并从至内在影响它们。就人类而言,这二者流入其意愿和理解力中,因为它们被造为流注的容器:意愿是爱的容器,理解力是智慧的容器。因此,显而易见,人的生命居于他的理解力中,并与他的智慧一致,而意愿之爱则调整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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