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77.⑿由情妇所引发的嫉妒也是有的,但在性质上不同于由妻子所引发的。对男人来说,由妻子所引发的嫉妒源于最内层,由情妇所引发的嫉妒仅源于最外层,所以它们在性质上是不同的。由妻子所引发的嫉妒之所以源于最内层,是因为婚姻之爱居于最内层。这爱之所以居于最内层,是因为婚姻通过永恒的契约,以及双方对彼此所享有的平等权利而被牢固建立起来,故能将他们的灵魂联结起来,并在他们的心智之间形成更高的纽带。这种纽带和联结一旦建立,就牢不可破,无论后来他们之间的爱变得温暖还是冷淡。
正因如此,若妻子主动要求做爱,丈夫整个人会从最内层到最外层完全冻结。反之,若情妇这样做,情夫则不会有这种感觉。由妻子所引发的嫉妒还伴随着寻求好名声,以得到尊重的问题;而由情妇所引发的嫉妒则没有这种顾虑。然而,这两种嫉妒各不相同,既取决于从妻子或情妇那里所接受的爱所居之地,同时还取决于接受它的男人判断力的状态。
576.重生由主通过仁与信实现,这一点从关于仁与信那两章的阐述可推知,特别是其中的以下内容:主、仁与信合为一体,就像人的生命、意愿与理解力合为一体;若它们分开,各自会像珍珠化为粉末一样消失。仁与信这二者就是所谓的方法,因为它们将人与主联结起来,使得仁成为仁,信成为信。若人不参与自己的重生,这种结合无法实现;这就是为何我们说要加上人的合作。前几章数次提及人与主的合作,但由于人类心智就是这样的构成,以致它只会觉得这种行为是这个人凭自己的能力实现的,故有必要再次说明这个主题。
一切动作,因而一切行为皆有一个主动者和一个被动者;也就是说,主动者起作用,被动者通过主动者起作用,因此一个行为由这二者产生,好比磨面机被轮子驱动,马车被马拉动,还好比动作来自努力,结果来自原因,死的力量来自活的力量,大体上好比工具受原理驱动(as the instrument is moved by the principal)。众所周知,这二者一起产生一个行为。至于仁与信,主起作用,人通过主起作用,因为主的主动就在人的被动里面;因此行动正确的能力来自主,由此行动的意愿好像是人的,因为人享有自由意志,能凭自由意志与主行如一体,从而与主结合,或凭地狱的力量,也就是外来的力量行动,从而与主分离。此处的合作就是指人的行动与主的行动和谐一致。为了更清楚地理解这一点,我将通过如下对比进一步说明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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