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76.⑾有些情况下根本没有嫉妒,这同样出于各种原因。没有嫉妒,或不再嫉妒的原因有很多。尤其那些认为婚姻之爱并不比淫乱之爱高贵,同时没有尊严,视好名声如草芥之人,是没有嫉妒的。这些人和有老婆的皮条客差不多。那些出于以下信念拒绝嫉妒的人也没有嫉妒,即:嫉妒让人心烦意乱,看守妻子是没用的;看守她等于煽动她,所以,最好两眼一闭,甚至也别透过门眼去看,免得发现什么。有些人拒绝嫉妒是怕背上嫉妒的恶名,认为男人身为一个男人,就应该无所畏惧。有些人被迫拒绝嫉妒,是唯恐他们的家庭事务遭到破坏,或唯恐妻子被指控淫荡的罪名后,他们会招致公众的责难。此外,有些人由于缺乏性能力,或为了要孩子继承家产而纵容妻子;有些人则是为了利益等等,这类人的嫉妒会逐渐减退,直到完全消失。还有一些淫乱的婚姻,在这种婚姻中,夫妻彼此同意对方纵情云雨;然而,他们互相见面时,仍能摆出一副彬彬有礼的面孔。
67.创世之前,神就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并且也是努力发挥服务或作用的这二者的合一。因为若离了用或服务,爱与智慧就是理性稍纵即逝的想象而已。若不致力于服务或用,它们的确会飞离。脱离服务或用的爱与智慧还象小鸟飞越汪洋大海,最终因精疲力竭而掉进海里淹死。这证明,神创造宇宙是为了服务或用得以存在,以便整个宇宙可称作用或服务的舞台。由于人是创世的主要目的,故可知,万物被造都是为了人类的缘故。因此,属于秩序的万物都被汇集起来,浓缩于人里面,就是为了神能通过他实现主要的服务或用。爱与智慧若没有它们的第三个伴侣,也就是服务或用,就好比太阳的热与光因不作用于人和动植物而成为毫无价值的东西,但若流入并作用于这些主体,就变得真实了。因为有三样事物依次相随,即目的、原因和结果。在学术界,众所周知,目的若不通过一个有效的原因实现,就什么也不是,而这个目的和原因若不产生一个结果,同样什么也不是。目的和原因是头脑的抽象揣测,但它们必须针对某个结果,目的关注这个结果,而原因则实现它。爱、智慧和服务或用也一样:服务或用是爱所关注并通过原因实现的目的。当这个服务或用实现时,爱与智慧就有了真实的存在,并将自己的住处和居所置于那服务或用中,在那里安息,如同在自己的家里安息。拥有神的爱与智慧之人在履行服务或用时也一样。为了使他能为神履行服务或用,他被造为神的形像和样式,也就是神性秩序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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