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76.⑾有些情况下根本没有嫉妒,这同样出于各种原因。没有嫉妒,或不再嫉妒的原因有很多。尤其那些认为婚姻之爱并不比淫乱之爱高贵,同时没有尊严,视好名声如草芥之人,是没有嫉妒的。这些人和有老婆的皮条客差不多。那些出于以下信念拒绝嫉妒的人也没有嫉妒,即:嫉妒让人心烦意乱,看守妻子是没用的;看守她等于煽动她,所以,最好两眼一闭,甚至也别透过门眼去看,免得发现什么。有些人拒绝嫉妒是怕背上嫉妒的恶名,认为男人身为一个男人,就应该无所畏惧。有些人被迫拒绝嫉妒,是唯恐他们的家庭事务遭到破坏,或唯恐妻子被指控淫荡的罪名后,他们会招致公众的责难。此外,有些人由于缺乏性能力,或为了要孩子继承家产而纵容妻子;有些人则是为了利益等等,这类人的嫉妒会逐渐减退,直到完全消失。还有一些淫乱的婚姻,在这种婚姻中,夫妻彼此同意对方纵情云雨;然而,他们互相见面时,仍能摆出一副彬彬有礼的面孔。
647.新教会的信与报应和前教会或存续教会的信与报应无法共存,因为它们在三一部分,甚至十一部分存在分歧。前教会的信认为,三个神性身位自永恒就存在,其中每一位都是单个神或独自为神,三个创造主也是。但新教会的信则教导,只有唯一一个永恒神性身位,因而只有唯一一个永恒之神,除祂之外再无别神。因此,前教会的信教导神性三位一体被分成三个身位,而新教会的信则教导神性三位一体统一于一个身位。
前教会的信信仰一个不可见、不能接近、不能与人结合的神。它对神的观念就象它对灵的观念,认为灵就象以太或空气一样。但新教会的信则信仰一个可见、可接近、能与人结合的神,在祂里面的那位不可见,不可接近,不能结合的神,就象身体里的灵魂。它对神的观念就是,祂是一个人,因为永恒的那位神可及时变成人。
前教会的信将一切权柄归于不可见的神,并通过可见的那位神拿走它;因为它认为,父神报应信,并通过它赐下永生,可见的神只能调解;而二者都赋予(或根据希腊教会,父神赋予)圣灵(独自为神的圣灵占据第三位)带来那信之果效的一切权柄。但新教会的信则将报应,以及带来拯救果效的一切权柄归给可见(不可见的神在祂里面)的神。
前教会的信主要信仰神,创造者,却不信仰作为救世主和救主的神。但新教会的信则信仰一个神,祂同时也是创造者,救世主和救主。
前教会的信认为,悔改、罪的赦免、改造、重生、成圣与拯救伴随那信的恩赐和报应而来,无需人参与或与它们发生联系。但新教会的信则教导,人在悔改、改造、重生,因而罪的赦免上要予以配合。
前教会的信认为,基督功德被报应,恩赐的信就包含这报应。新教会的信则教导善与恶被报应,从而信也被报应,这报应与圣经一致,而另一个则与它相背。
前教会认为,含有基督功德的信被赐下时,人仍象一块木头或石头;还认为,人在属灵的事上完全无能为力。但新教会则教导截然不同的信,这信并不在基督功德里,而是在耶稣基督本人,神,救世主和救主里面,认为人拥有专注于接受信和合作的选择自由。
前教会视仁为其信的附属物,而非能带来救恩的事物,这一点构成其宗教信仰。但新教会将对主的信和对邻的仁联结起来,使它们成为不可分割的事物,从而构成它的宗教信仰。不同之处还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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