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75.另外,在某些地区,有些家族比其他人更易罹患嫉妒之症。他们会把自己的妻子锁起来,严禁她们与男人交谈。为防止她们透过窗户看男人,他们还在窗子上安装能拉到底部的格子架。丈夫若找到怀疑的理由,会用死亡的威胁恐吓她们。还有其它种种严厉的处置方式,在这些情况下,妻子们会在嫉妒的丈夫们手上遭受折磨。造成这种嫉妒的原因有两个:一个是,他们在教会属灵事物上的思想遭到禁锢和压制;另一个是他们根深蒂固的报复欲。
关于第一个原因,即他们在教会属灵事物上的思想遭到禁锢和压制,其后果从前面给出的论证可推论出来,即:每个人的婚姻之爱都取决于他里面的教会状态,由于教会来自主,故这爱唯独来自主(130—131节)。所以,若靠近和乞求的是人,不论活人还是死人,而不是主,那么可知,就不会有与婚姻之爱行如一体的教会状态。若他们的心智因着恐怖监禁的威胁而被驱使敬拜,就更不用说了。由此造成的后果是,他们的思想及其言论遭到禁锢和压制;若出现这种情况,对教会的攻击或关于它的妄想就会流入进来。这只会带来一波妓女热和对妻子的寒流。正是这两种效应在一个人身上叠加,才造成了这种压制不住的嫉妒大爆发。
关于第二个原因,即他们根深蒂固的报复欲,这种欲望会使婚姻之爱的流注完全停顿,吸收并吞没它,将其天堂的快乐转化为报复的地狱快感,并且它所指向的最近目标就是妻子。从表面上看,那里的恶毒氛围似乎也是一个次要原因,因为它充满了周边地区的有毒气息。
70.人越照秩序生活,就越通过神性全在而在神里面,因为神是全在。祂在其神性秩序里面,可以说就是在自己里面,因为祂就是秩序,如前所示(52-53节)。由于人被造为神性秩序的形式,故神存在于他里面,但只有他照着神性秩序生活,才能全在于他里面。若他不照神性秩序生活,神仍在他里面,但只在他的最高区域内,赋予他理解真理和意愿良善的能力,即赋予他理解力的本能和去爱的倾向。但是,人越违背秩序生活,就越关闭其心智或灵的较低区域,从而越阻止神降下来,并以其临在充满这些较低区域。所以,神在他里面,而他却不在神里面。在天上,一个普遍规则是,神在每个人里面,无论善恶,但人却不在神里面,除非他照秩序生活。因为主说,祂愿意人在祂里面,祂在人里面(约翰福音15:4)。
人凭借符合秩序的生活而在神里面,因为神全在于整个宇宙及其每一部分,在各自的最深层,这些最深层都处在秩序中。然而,在那些违背秩序的事物(它们完全是那些最深层之外的事物)里面,神通过与它们相争并且不断努力将它们带回秩序而全在。因此,人越允许自己被带回秩序,神就越全在于他的整个存在中,因而越在他里面,他也越在神里面。神离开人,就象经由其热和光的太阳离开大地一样不可能。但世上的物体只有接受如春夏时太阳所放射的热和光才能感受到太阳的能力。
这种类比也适用于神性全在。人越处于属灵之热,同时处于属灵之光,也就是说,越拥有爱之善和智之真,就越服从秩序。不过,属灵的热和光不同于属世的热和光。属世之热在冬天会从大地及其物体中消退,而属世之光则在夜里消退,因为地球凭其自转和围绕太阳的公转产生季节和时间。而属灵的热和光则不然,因为神凭借祂的太阳提供热和光,并且不象尘世太阳那样发生改变。人使自己转离,好比大地转离太阳。当转离智之真时,他好比夜里转离太阳的大地;当转离爱之善时,则好比冬天转离太阳的大地。这就是灵界太阳所产生的结果和服务(或用)与尘世太阳所产生的结果和服务(或用)之间的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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