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75.另外,在某些地区,有些家族比其他人更易罹患嫉妒之症。他们会把自己的妻子锁起来,严禁她们与男人交谈。为防止她们透过窗户看男人,他们还在窗子上安装能拉到底部的格子架。丈夫若找到怀疑的理由,会用死亡的威胁恐吓她们。还有其它种种严厉的处置方式,在这些情况下,妻子们会在嫉妒的丈夫们手上遭受折磨。造成这种嫉妒的原因有两个:一个是,他们在教会属灵事物上的思想遭到禁锢和压制;另一个是他们根深蒂固的报复欲。
关于第一个原因,即他们在教会属灵事物上的思想遭到禁锢和压制,其后果从前面给出的论证可推论出来,即:每个人的婚姻之爱都取决于他里面的教会状态,由于教会来自主,故这爱唯独来自主(130—131节)。所以,若靠近和乞求的是人,不论活人还是死人,而不是主,那么可知,就不会有与婚姻之爱行如一体的教会状态。若他们的心智因着恐怖监禁的威胁而被驱使敬拜,就更不用说了。由此造成的后果是,他们的思想及其言论遭到禁锢和压制;若出现这种情况,对教会的攻击或关于它的妄想就会流入进来。这只会带来一波妓女热和对妻子的寒流。正是这两种效应在一个人身上叠加,才造成了这种压制不住的嫉妒大爆发。
关于第二个原因,即他们根深蒂固的报复欲,这种欲望会使婚姻之爱的流注完全停顿,吸收并吞没它,将其天堂的快乐转化为报复的地狱快感,并且它所指向的最近目标就是妻子。从表面上看,那里的恶毒氛围似乎也是一个次要原因,因为它充满了周边地区的有毒气息。
410.由于仁爱本身居于内在人,是善愿的居所,并通过内在人居于外在人,是善行的居所,故可知,被爱的是内在人,外在人由此而被爱。还可知,人当因着他里面良善的品质而被爱;因此,良善本身才是本质上的邻舍。这一点可通过以下例子来说明:有人若从三、四个人中选出一位管家或仆人来,他岂不会考查他的内在人,选出忠诚可靠的那一位,并为此而爱他吗?同样,一个国王或长官会从三、四个候选人中选出能胜任职务的人,而拒绝不能胜任的人,无论他外表如何,也无论他的言行如何。
既然人人都是邻舍,而人又具有无限的多样性,每个人当根据自己的良善而被爱,那么显然,对邻之爱有属和种,以及等级之分。由于当爱主高于一切,故可知,对邻之爱的等级是按照对主之爱来划分的;换句话说,按照他自身所拥有的主或来自主之物的多少来划分,这也是他所拥有的良善的度量,因为一切良善皆来自主。
不过,由于这些等级存在于内在人,而内在人在世上很难被察觉,所以只要照着所知道的等级来爱邻舍就足够了。但死后,这些等级可被清楚觉察到,因为在灵界,意愿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理解力的思维会在他们周围形成一种属灵的气场,该气场能以各种方式被感觉到。而在世时,属灵的气场会被肉体吸收,并被包裹在这人所发出的属世气场中。对邻之爱有等级之分,这明显从主关于撒玛利亚人的寓言看出来:撒玛利亚人怜悯那个被盗贼打伤的路人,然而祭司和利未人看到后却走开了;当主问这三个人中哪一个是邻舍时,得到的答复是:“那个怜悯他的”(路加福音10:3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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