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73.⑽对彼此不相爱的夫妻来说,嫉妒是由众多原因引起的;有些情况下,嫉妒是由各种心理疾病引起的。彼此不相爱的夫妻也会嫉妒,主要原因是:出于性能力的尊重,对自己或妻子声名狼藉的畏惧,对破坏家庭事务的担忧。众所周知,男人由于性能力而得到尊重,也就是说,他们希望由此被视为大人物。因为只要得到这种尊重,他们心里仿佛有了底气,不至于在男人和女人当中抬不起头来。这种尊重还涉及勇敢的名声;这就是为何它在军官当中更为多见。至于对自己或妻子声名狼藉的畏惧,这个原因与前一个联为一体。此外,与妓女同居,或把家变成妓院,会臭名远扬的。有些人的嫉妒是出于对破坏家庭事务的担忧,这是因为丈夫会由此颜面尽失,彼此的帮助和义务也被废除。然而,在有些情况下,这种嫉妒会随着时间推移而减退,并逐渐消失;在有些情况下,则转化为纯粹的爱情赝品。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