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73

373.⑽对彼此不相

373.⑽对彼此不相爱的夫妻来说,嫉妒是由众多原因引起的;有些情况下,嫉妒是由各种心理疾病引起的。彼此不相爱的夫妻也会嫉妒,主要原因是:出于性能力的尊重,对自己或妻子声名狼藉的畏惧,对破坏家庭事务的担忧。众所周知,男人由于性能力而得到尊重,也就是说,他们希望由此被视为大人物。因为只要得到这种尊重,他们心里仿佛有了底气,不至于在男人和女人当中抬不起头来。这种尊重还涉及勇敢的名声;这就是为何它在军官当中更为多见。至于对自己或妻子声名狼藉的畏惧,这个原因与前一个联为一体。此外,与妓女同居,或把家变成妓院,会臭名远扬的。有些人的嫉妒是出于对破坏家庭事务的担忧,这是因为丈夫会由此颜面尽失,彼此的帮助和义务也被废除。然而,在有些情况下,这种嫉妒会随着时间推移而减退,并逐渐消失;在有些情况下,则转化为纯粹的爱情赝品。

真实的基督教 #168

168.当我们说到父

168.当我们说到父、子、圣灵是一个神的三要素,如同人里面的灵魂、身体与活动时,在人类心智看来,这三要素似乎就是三位格,但这是不可能的。不过,若我们理解为,构成灵魂的父之神性,构成身体的子之神性,和圣灵的神性,或发出并构成活动的神性是这一个神的三要素,那么这个说法就可以理解了。因为父神是祂自己的神性,出于父的子是祂自己的,出于这二者的圣灵也是祂自己的。由于这三者同属一个本质和一个心智,故它们构成一个神。然而,若这三神性被认为是三位格,每一位都有归给祂的自己的属性,分配归给父,调解归给子,活动归给圣灵,那么,神性本质就被分割了。然而,神性是一,是不可分割的。在这种情况下,这三者无一是全神,而是每一个都是具有三分之一权柄的神,凡理智正常的人都无法接受这种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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