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72.我说过,婚姻之爱含有对分离的恐惧和对灭亡的悲伤在里面,以致它的热情就像一团喷向入侵者的烈火。有一次,我在沉思这个主题时,就问一些嫉妒的天使,嫉妒究竟居于何处。他们说:“它就在接受妻子的爱,并回以她爱的男人的理解中;在那里,嫉妒的品质取决于男人的智慧。”他们还评论说,嫉妒与尊重有某种共同之处,尊重也在婚姻之爱里面,因为凡爱妻子的人也会尊重她。
至于热情为何居于男人的理解,他们解释说:“婚姻之爱藉着理解保护自己,如同良善藉着真理保护自己。妻子同样藉着丈夫保护他们所共享的一切。因此,热情被植入男人,并通过男人、为了男人的缘故而被植入女人。”当我问它居于男人心智的哪个区域时,他们回答说:“就在他们的灵魂中,因为它也是反对通奸的一道防线,而通奸是婚姻之爱的主要摧毁者。因此,当面临侵犯的危险时,男人的理解会变硬,就像抵撞奸夫的犄角。”
442.必须明白的是,仁与对主之信紧密结合,因此,信的性质决定了仁的性质。主、仁和信构成一体,就象人的生命、意愿和理解力,若将其分开,它们各自会象化为粉末的珍珠那样消亡(对此,参看362,363节);仁与信一起存在于善行中(373-377节)。由此可知,信的性质决定了仁的性质,而仁与信一起的性质决定了善行的性质。如果信声明人貌似凭自己所行的一切善皆来自主,那么此人就是这善的辅助因素,而主是它的主要因素,这两个因素在人看来是一个,然而,主要因素却是辅助因素的全部中的全部。由此可知,当人相信一切本为善之善皆来自主时,他就不会将功劳归于行为;这信在人里面被完善的程度,就是有关功劳的幻觉被主移除的程度。
在这种情况下,人完全融入到仁爱的操练中,毫不挂念功劳,并且最终感受到仁爱的属灵快乐,然后开始厌恶邀功,视之为危害其生命之物。对那些在所从事的工作、生意和职务中,并对所交往的人公正忠实行事之人来说(参看422-424节),功劳感很容易被主清洗掉。但对那些认为通过救济施舍才能获得仁爱之人来说,这种功劳感很难被除去;因为他们在做这些事时,心里渴望回报,起初是公开地,后来则是暗地里地,并寻求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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