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72

372.我说过,婚姻

372.我说过,婚姻之爱含有对分离的恐惧和对灭亡的悲伤在里面,以致它的热情就像一团喷向入侵者的烈火。有一次,我在沉思这个主题时,就问一些嫉妒的天使,嫉妒究竟居于何处。他们说:“它就在接受妻子的爱,并回以她爱的男人的理解中;在那里,嫉妒的品质取决于男人的智慧。”他们还评论说,嫉妒与尊重有某种共同之处,尊重也在婚姻之爱里面,因为凡爱妻子的人也会尊重她。

至于热情为何居于男人的理解,他们解释说:“婚姻之爱藉着理解保护自己,如同良善藉着真理保护自己。妻子同样藉着丈夫保护他们所共享的一切。因此,热情被植入男人,并通过男人、为了男人的缘故而被植入女人。”当我问它居于男人心智的哪个区域时,他们回答说:“就在他们的灵魂中,因为它也是反对通奸的一道防线,而通奸是婚姻之爱的主要摧毁者。因此,当面临侵犯的危险时,男人的理解会变硬,就像抵撞奸夫的犄角。”


真实的基督教 #292

292.“在我面前不

292.“在我面前不可有别的神”这条诫命还有一层属世之义:不可将人当成神来敬拜,无论活人、死人,这种做法可见于亚洲和各周边国家。异教徒的很多神只不过是人,如巴力、亚斯他录、基抹、米勒公、别西卜;在雅典和罗马则有萨图恩、朱庇特、尼普顿、普鲁托、阿波罗、雅典娜等等。其中一些人起初被当成圣人来敬拜,后来被当成神圣力量,最后被当成了神。他们还将活人奉为神,这可从大流士照玛代的禁令清楚看出来。这禁令说,三十日内禁止任何人在王以外向神求什么;否则,必被扔进狮子坑内(但以理书6: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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