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72.我说过,婚姻之爱含有对分离的恐惧和对灭亡的悲伤在里面,以致它的热情就像一团喷向入侵者的烈火。有一次,我在沉思这个主题时,就问一些嫉妒的天使,嫉妒究竟居于何处。他们说:“它就在接受妻子的爱,并回以她爱的男人的理解中;在那里,嫉妒的品质取决于男人的智慧。”他们还评论说,嫉妒与尊重有某种共同之处,尊重也在婚姻之爱里面,因为凡爱妻子的人也会尊重她。
至于热情为何居于男人的理解,他们解释说:“婚姻之爱藉着理解保护自己,如同良善藉着真理保护自己。妻子同样藉着丈夫保护他们所共享的一切。因此,热情被植入男人,并通过男人、为了男人的缘故而被植入女人。”当我问它居于男人心智的哪个区域时,他们回答说:“就在他们的灵魂中,因为它也是反对通奸的一道防线,而通奸是婚姻之爱的主要摧毁者。因此,当面临侵犯的危险时,男人的理解会变硬,就像抵撞奸夫的犄角。”
168.当我们说到父、子、圣灵是一个神的三要素,如同人里面的灵魂、身体与活动时,在人类心智看来,这三要素似乎就是三位格,但这是不可能的。不过,若我们理解为,构成灵魂的父之神性,构成身体的子之神性,和圣灵的神性,或发出并构成活动的神性是这一个神的三要素,那么这个说法就可以理解了。因为父神是祂自己的神性,出于父的子是祂自己的,出于这二者的圣灵也是祂自己的。由于这三者同属一个本质和一个心智,故它们构成一个神。然而,若这三神性被认为是三位格,每一位都有归给祂的自己的属性,分配归给父,调解归给子,活动归给圣灵,那么,神性本质就被分割了。然而,神性是一,是不可分割的。在这种情况下,这三者无一是全神,而是每一个都是具有三分之一权柄的神,凡理智正常的人都无法接受这种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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