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71.⑼对彼此温柔相爱的夫妻来说,嫉妒是一种出于正当理由的正当悲伤,唯恐他们的婚姻之爱破裂,因而灭亡。每种爱都包含恐惧和悲伤:唯恐它被毁灭,若被毁灭就会悲伤。婚姻之爱同样如此,只是它的恐惧和悲伤被称作热情和嫉妒。对彼此恩爱的夫妻来说,热情是正当的,背后有合理的理由;这是因为,它同时也是对失去永恒幸福的恐惧,不仅是自己的,还有对方的,还因为它是反对通奸的一道防线。至于第一点,即它是对失去自己和对方永恒幸福的一种正当恐惧,这一点从目前有关真正婚姻之爱的所有论述和以下事实可推知:这爱是他们灵魂的祝福、心智的幸福、内心的快乐和身体的愉悦之源头。由于这些永远与他们同在,所以它对二者的永恒幸福来说是一种恐惧。显然,这种热情是反对通奸的一种正当防卫。因此,它就像一团熊熊燃烧的烈火,以反对任何侵犯,并保护自己免受侵犯。显而易见,深爱妻子的男人也会嫉妒;不过,这嫉妒若与这个男人的智慧相符,也是正当和理智的。
577.由上述内容也可推知,主不断存在于重生人的行动中,因为祂不断存在于拯救他的行动中,若不重生,没有人能得救,正如主在约翰福音所说的:
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约翰福音3:5-6)
因此,重生是得救的手段,而仁与信是重生的手段。认为重生随着当今教会之信而来,无需人的合作,简直是虚空的虚空。
此处所说的行动与合作可见于活动与运动状态中的一切事物。心脏及其各动脉的行动或作用与合作就是这样;心脏作用,各动脉通过其鞘或包裹物合作,从而产生循环。肺也一样。空气通过大气压来作用,先是肋骨与肺合作,紧接着肺与肋骨合作,由此身体所有膜里面就有了呼吸。于是脑膜、胸膜、腹膜、隔膜,以及包裹内脏并进入其成分中的其它部分作用和被作用,从而进行合作;因为它们富有弹性;这就是它们存在并持续存在的方式。一切纤维、神经、肌肉,甚至软骨都一样;众所周知,这些东西每一个里面都有行动或作用与合作。
一切感官也有这样的合作;因为感觉器官,如运动器官,由纤维、膜和肌肉构成。不过,要描述它们各自如何协作,纯粹是浪费时间。我们都知道,光作用于眼睛,声音作用于耳朵,气味作用于鼻子,滋味作用于舌头,各器官也对这些东西作出反应,由此产生感觉。由此谁不明白,若非存在这类作用,以及与大脑属灵组织结构中所流入生命的合作,意愿与思维就无法存在?因为来自主的生命流入该组织结构,并且由于这种合作,人才对他所思考的拥有一种觉知,同样对那里所判断、决定并付诸行动的一切有一种觉知。如果生命真的只是作用,而人不貌似凭自己去合作,那么他和一块木头,或牧师在其中讲道的神殿一样不能思考。诚然,神殿由于门声的回响拥有一种感觉,但这种感觉可以说出于回声,而非出于话语。人若在仁与信方面不与主合作,也必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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