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69

369.⑻一夫一妻者

369.⑻一夫一妻者的嫉妒是属灵的,一夫多妻者的嫉妒是属世的。嫉妒在一夫一妻者当中之所以是属灵的,是因为唯有他们才能接受属灵的婚姻之爱,这在前面已充分说明。我们说一夫一妻者当中存在属灵的嫉妒,这句话必须这样来理解:它有存在的可能性。因为在实行一夫一妻制的基督教界,它只存在于极少数人当中。然而,前面也证明,它仍有可能在那里。一夫多妻者当中的婚姻之爱是属世的,这一点可见于一夫多妻那一章(345347节)。他们的嫉妒同样是属世的,因为这嫉妒随从他们的爱。

至于一夫多妻者嫉妒的性质,某些作家曾在东方人那里亲眼见证过,我们可通过他们的描述一窥究竟。据他们说,其妻妾像监狱里的囚犯一样被看管起来;他们让妻妾们回避,防止她们与男人发生任何联系;男人不可进入后宫,或女人的闺房,除非有太监陪同;女人们受到严密监视,以查看她们当中是否有人以淫荡的眼神或表情注视路过的男人;一旦发现这种行为,这个女人就会受到笞打;她若与偷偷溜进外间的某个男人行淫,就会被处以死刑。


真实的基督教 #576

576.重生由主通过

576.重生由主通过仁与信实现,这一点从关于仁与信那两章的阐述可推知,特别是其中的以下内容:主、仁与信合为一体,就像人的生命、意愿与理解力合为一体;若它们分开,各自会像珍珠化为粉末一样消失。仁与信这二者就是所谓的方法,因为它们将人与主联结起来,使得仁成为仁,信成为信。若人不参与自己的重生,这种结合无法实现;这就是为何我们说要加上人的合作。前几章数次提及人与主的合作,但由于人类心智就是这样的构成,以致它只会觉得这种行为是这个人凭自己的能力实现的,故有必要再次说明这个主题。
一切动作,因而一切行为皆有一个主动者和一个被动者;也就是说,主动者起作用,被动者通过主动者起作用,因此一个行为由这二者产生,好比磨面机被轮子驱动,马车被马拉动,还好比动作来自努力,结果来自原因,死的力量来自活的力量,大体上好比工具受原理驱动(as the instrument is moved by the principal)。众所周知,这二者一起产生一个行为。至于仁与信,主起作用,人通过主起作用,因为主的主动就在人的被动里面;因此行动正确的能力来自主,由此行动的意愿好像是人的,因为人享有自由意志,能凭自由意志与主行如一体,从而与主结合,或凭地狱的力量,也就是外来的力量行动,从而与主分离。此处的合作就是指人的行动与主的行动和谐一致。为了更清楚地理解这一点,我将通过如下对比进一步说明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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