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9.⑻一夫一妻者的嫉妒是属灵的,一夫多妻者的嫉妒是属世的。嫉妒在一夫一妻者当中之所以是属灵的,是因为唯有他们才能接受属灵的婚姻之爱,这在前面已充分说明。我们说一夫一妻者当中存在属灵的嫉妒,这句话必须这样来理解:它有存在的可能性。因为在实行一夫一妻制的基督教界,它只存在于极少数人当中。然而,前面也证明,它仍有可能在那里。一夫多妻者当中的婚姻之爱是属世的,这一点可见于一夫多妻那一章(345,347节)。他们的嫉妒同样是属世的,因为这嫉妒随从他们的爱。
至于一夫多妻者嫉妒的性质,某些作家曾在东方人那里亲眼见证过,我们可通过他们的描述一窥究竟。据他们说,其妻妾像监狱里的囚犯一样被看管起来;他们让妻妾们回避,防止她们与男人发生任何联系;男人不可进入后宫,或女人的闺房,除非有太监陪同;女人们受到严密监视,以查看她们当中是否有人以淫荡的眼神或表情注视路过的男人;一旦发现这种行为,这个女人就会受到笞打;她若与偷偷溜进外间的某个男人行淫,就会被处以死刑。
447.死后,爱的友谊是有害的,这可从天堂与地狱的情形,以及与它们相关的人之灵的情形得以证实。天堂的情形是:天堂被划分为无数社群,这些社群根据喜爱良善的所有不同情感而各异。而另一方面,地狱同样根据喜爱邪恶的所有不同情感而被划分为无数社群。死后,人就是一个灵,会立刻被分配到与其在世时的生命相一致的社群中,这就是他的主导爱所在之处。若他的爱以爱神爱邻为主,该社群就是天堂社群;若以我欲和物欲为主,则是地狱社群。一进入灵界,也就是死后尸体被送进坟墓之后,人会花一些时间为他所判归的社群做准备。准备的过程是通过弃绝与他的主导爱不相协调的爱完成的。因此,人与人、朋友与朋友、领主与手下、父母与子女、兄弟与兄弟,都要彼此分离。其中每一个都要被带入内在性情与自己类似的人当中,他要与他们过一种和谐的生活,一种真正属他自己的生活,直到永远。不过,在准备的最初阶段,他们如在世时那样见面,友好交谈;但渐渐地就不知不觉疏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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