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69

369.⑻一夫一妻者

369.⑻一夫一妻者的嫉妒是属灵的,一夫多妻者的嫉妒是属世的。嫉妒在一夫一妻者当中之所以是属灵的,是因为唯有他们才能接受属灵的婚姻之爱,这在前面已充分说明。我们说一夫一妻者当中存在属灵的嫉妒,这句话必须这样来理解:它有存在的可能性。因为在实行一夫一妻制的基督教界,它只存在于极少数人当中。然而,前面也证明,它仍有可能在那里。一夫多妻者当中的婚姻之爱是属世的,这一点可见于一夫多妻那一章(345347节)。他们的嫉妒同样是属世的,因为这嫉妒随从他们的爱。

至于一夫多妻者嫉妒的性质,某些作家曾在东方人那里亲眼见证过,我们可通过他们的描述一窥究竟。据他们说,其妻妾像监狱里的囚犯一样被看管起来;他们让妻妾们回避,防止她们与男人发生任何联系;男人不可进入后宫,或女人的闺房,除非有太监陪同;女人们受到严密监视,以查看她们当中是否有人以淫荡的眼神或表情注视路过的男人;一旦发现这种行为,这个女人就会受到笞打;她若与偷偷溜进外间的某个男人行淫,就会被处以死刑。


真实的基督教 #405

405.然而,如果自

405.然而,如果自我之爱或统治之爱构成头,那么天堂之爱便经由躯体降至两脚。自我之爱越强烈,天堂之爱就越下沉,最终通过脚踝直降至脚底;若继续发展,它就会穿过脚底,被践踏在脚下了。统治之爱分为两种,一种由爱邻产生,另一种由爱己产生。那些由于爱邻而处于统治之爱的人,追求权力是为了为大众和个人履行服务;因此,在天堂,这些人被赋予权力。
皇帝、国王和贵族生来就为了执掌大权而被抚养长大,若他们肯在神面前谦卑自己,他们的这种爱有时反而比那些出身卑微,并出于骄傲而比别人更渴望优越地位之人的更少一些。然而,对于那些出于自我之爱而处于统治之爱的人来说,天堂之爱就象他们为取悦百姓而踩于其上的脚凳。若百姓看不到,他们就把它扔到一个角落,或扔到门外。这是因为,他们只爱自己,因此将其意愿和心智的思维浸没于自我中心,而自我中心本身是遗传的邪恶,这恶与天堂之爱截然对立。
困扰那些由于自我之爱而喜欢统治之人的罪恶,总的来说有以下这些:蔑视他人,嫉妒,对异己者不友善,由此产生的敌意,仇恨,报复,无情、凶狠和残忍。哪里盛行这类邪恶,哪里就有对神、对神性事物,即教会的真理与良善的藐视;即便他们尊重这些,也只是挂在嘴上,以免他们受到神职人员的攻击和其他人的谴责。
不过。这爱在神职人员身上是一种情形,在平信徒身上又是另一种情形。对神职人员而言,若放任自流,它会向上爬升,直到他们想成为神;但对平信徒而言,他们最终想成为国王,甚至到了这爱的幻觉将他们的心思带走的地步。
就相对完善之人而言,天堂之爱占据至高位置,可以说构成接下来的一切爱的头;尘世之爱在它下面,可以说构成头下面的胸;自我之爱则更向下,处于两脚的位置。既如此,那么若自我之爱构成了头,这人就会彻底颠倒。这时,在天使看来,他仿佛头垂向地面、背部弓向天而躺着。当进行敬拜时,他看似舞动手脚,如同豹崽。而且,这类人会显为各种动物的形状,并且长着两个头,一个在上面,有一张兽脸,另一个在下面,有一张人脸,上面的头不断把他们摁下去,迫使他们亲吻地面。所有这些人都是感官人,就是诸如上面所描述的那类人(40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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