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8.⑺嫉妒就像反对那些攻击对配偶的爱情之人的一团烈火,又像对失去那爱情的一种恐惧。本节论述那些对配偶具有属灵之爱之人的嫉妒,下一节论述那些具有属世之爱之人的嫉妒,然后论述那些享有真正婚姻之爱之人的嫉妒。对那些具有属灵之爱的人来说,嫉妒因他们的爱各不相同而各不相同;无论属灵还是属世,没有哪两个人的爱是完全相同的,更不用说两个以上的。
属灵的嫉妒,也就是属灵人里面的嫉妒,之所以就像反对那些攻击他们对配偶的爱情之人的一团烈火,是因为他们爱情的初始在于各自的内在区域;并且其爱情从其初始通过衍生元素直达其最表层。其最表层连同其初始元素将属于心智和身体的中间元素保持在爱的联结中。这些人因是属灵的,故在婚姻中视联结为目的,并在这联结中关注属灵的安宁及其满足。此时,他们发自内心排斥分离的观念,所以他们的嫉妒就像一团受到搅扰的火,喷向那些攻击这联结的人。
他们的嫉妒之所以又像是一种恐惧,是因为他们的属灵之爱旨在使他们合而为一。因此,若有意外发生,或有分离的迹象出现,他们就会感到恐惧,好像非常害怕被联结起来的两个部分撕开。我从天上通过那些享有属灵婚姻之爱的人得以描述这种嫉妒,因为既有属世的婚姻之爱,也有属灵的婚姻之爱和属天的婚姻之爱。下面两节的主题就是爱的属世和属天形式,以及伴随它们的嫉妒。
592.但在新教会,内在人和外在人迥然不同。内在人属于意愿,当他独自一人,如在家时,就主导
他的思维。而外在人则是他的言与行,就是他与其他人在一起或在外时从内在所行的。因此,内在人既是属于意愿的仁,也是属于思维的信。重生前这二者构成属世人,这属世人因而被分成一个内在和一个外在。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可知:一个人和其他人在一起或在外时的言行有可能和他独自一人或在家时的不一致。导致这种分裂的原因在于,世间法律规定了对作恶者的处罚,和对行为良好者的奖赏,所以人们会迫使自己将外在人从内在人那里分离出来。没有人愿意受罚,人人都想得到名和利的奖赏。人无法实现这些目的,除非他依法生活。由此产生的结果是,道德或善意可见于外在,哪怕那些内在没有任何道德或善意之人的外在。这就是所有虚伪、奉承和伪装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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