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8.⑺嫉妒就像反对那些攻击对配偶的爱情之人的一团烈火,又像对失去那爱情的一种恐惧。本节论述那些对配偶具有属灵之爱之人的嫉妒,下一节论述那些具有属世之爱之人的嫉妒,然后论述那些享有真正婚姻之爱之人的嫉妒。对那些具有属灵之爱的人来说,嫉妒因他们的爱各不相同而各不相同;无论属灵还是属世,没有哪两个人的爱是完全相同的,更不用说两个以上的。
属灵的嫉妒,也就是属灵人里面的嫉妒,之所以就像反对那些攻击他们对配偶的爱情之人的一团烈火,是因为他们爱情的初始在于各自的内在区域;并且其爱情从其初始通过衍生元素直达其最表层。其最表层连同其初始元素将属于心智和身体的中间元素保持在爱的联结中。这些人因是属灵的,故在婚姻中视联结为目的,并在这联结中关注属灵的安宁及其满足。此时,他们发自内心排斥分离的观念,所以他们的嫉妒就像一团受到搅扰的火,喷向那些攻击这联结的人。
他们的嫉妒之所以又像是一种恐惧,是因为他们的属灵之爱旨在使他们合而为一。因此,若有意外发生,或有分离的迹象出现,他们就会感到恐惧,好像非常害怕被联结起来的两个部分撕开。我从天上通过那些享有属灵婚姻之爱的人得以描述这种嫉妒,因为既有属世的婚姻之爱,也有属灵的婚姻之爱和属天的婚姻之爱。下面两节的主题就是爱的属世和属天形式,以及伴随它们的嫉妒。
485.关于信的那一章已充分说明,人若在属灵的事上没有自由意志,既不可能有仁,也不可能有信,更不可能有这二者的结合。由此可知,若人在属灵的事上没有自由意志,那么他里面就没有主借以与其结合的任何东西;然而,没有相互结合,改造或重生,因而得救是不可能的。没有人与主并主与人的相互结合,就不会有归算,这是一个无可辨驳的结果。“没有在属灵之事上的自由意志,也会有善与恶的归算”,倘若这种观点被确认,那么由此会得出数不清的结论。在本书后面部分,也就是探讨源自当今之信(这信将主神、救主的功与义归到人身上)的异端、悖论和矛盾的地方,这些荒谬的结论将被揭露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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