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8.⑺嫉妒就像反对那些攻击对配偶的爱情之人的一团烈火,又像对失去那爱情的一种恐惧。本节论述那些对配偶具有属灵之爱之人的嫉妒,下一节论述那些具有属世之爱之人的嫉妒,然后论述那些享有真正婚姻之爱之人的嫉妒。对那些具有属灵之爱的人来说,嫉妒因他们的爱各不相同而各不相同;无论属灵还是属世,没有哪两个人的爱是完全相同的,更不用说两个以上的。
属灵的嫉妒,也就是属灵人里面的嫉妒,之所以就像反对那些攻击他们对配偶的爱情之人的一团烈火,是因为他们爱情的初始在于各自的内在区域;并且其爱情从其初始通过衍生元素直达其最表层。其最表层连同其初始元素将属于心智和身体的中间元素保持在爱的联结中。这些人因是属灵的,故在婚姻中视联结为目的,并在这联结中关注属灵的安宁及其满足。此时,他们发自内心排斥分离的观念,所以他们的嫉妒就像一团受到搅扰的火,喷向那些攻击这联结的人。
他们的嫉妒之所以又像是一种恐惧,是因为他们的属灵之爱旨在使他们合而为一。因此,若有意外发生,或有分离的迹象出现,他们就会感到恐惧,好像非常害怕被联结起来的两个部分撕开。我从天上通过那些享有属灵婚姻之爱的人得以描述这种嫉妒,因为既有属世的婚姻之爱,也有属灵的婚姻之爱和属天的婚姻之爱。下面两节的主题就是爱的属世和属天形式,以及伴随它们的嫉妒。
481.没有人会否认人在属世事务上具有自由意志,但这是他在属灵事务上具有自由意志的结果。因为如前所述,主从更高或更内层以神性的良善与真理流入每个人,由此将完全不同于动物的生命气息送入人内,赋予他接受圣善与圣真,并照之而行的能力和意愿,主从不将这一切从任何人那里拿走。由此可知,主的意愿一直都是:人当接受真理,行出良善,从而变得属灵,因他为此而生。若没有在属灵之事上的自由意志,那么人要变得属灵,就和骆驼穿过针眼,或摘天上的星星一样不可能。
我的亲身经历表明,理解并意愿真理的能力被赐予每个人,甚至魔鬼,从未被取走。有一次,一个地狱灵被带到灵人界,在此接受天使的询问,以查看他能否理解他们对他说的话;这些话都是关于神的属灵观念。他回答说,他能理解。当问他为何不接受这类观念时,他声称他不喜欢,所以不愿接受它们。然后,他被告知,他原本能有如此愿望。他闻言十分诧异,声称做不到。于是,天使将因其名声的骄傲及其快乐充满他的理解。一感受到这一切,他便渴望甚至热爱这些观念。可他很快就被带回到以前的状态,就是抢劫、奸淫和诽谤邻舍的状态,这时,他再不能理解这些观念,因为他不愿这么做。由此清楚可知,正是在属灵之事上的自由意志使得人成为人;如果没有这自由意志,人就成了木头、石块,或罗得之妻所化的盐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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