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67

367.⑹婚姻之爱的

367.⑹婚姻之爱的热情被称为嫉妒。对真正婚姻之爱的热情是热情中的热情,因为这爱是爱中之爱,它急于保护的快乐则是快乐中的快乐。事实上,如前所示(64节),这爱是众爱之首。原因在于,这爱使得妻子成为爱的形式,使得丈夫成为智慧的形式;除了具有智慧,同时又具有爱滋味的事物外,没有什么东西从合而为一的这两种形式发出。婚姻之爱的热情因是热情中的热情,故获得一个新名称,叫做嫉妒,这嫉妒可谓热情的化身。

婚姻之爱 #36

36.死后,人仍保留

36.死后,人仍保留自己的爱,原因如34节所述,爱是人的生命,因此就是人自己。人还是自己的思维,因而是自己的聪明智慧,但这些都与他的爱合而为一。因为人出于爱并照着爱思考,若处于自由状态,他会出于爱并照着爱说话和行事。由此可见,爱是人生命的存在或本质,思维是生命的诞生或彰显。因此,思维所发出的言与行并非从思维流出,而是从爱藉着思维流出。我通过大量经历得知,死后,人不是他的思维,而是他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或说他就是自己的爱和由此而来的聪明。死后他会脱去与他的爱不相协调的一切。事实上,他会将自己的爱相继表现在面部表情、语气、言语、行为和举止上。正因如此,整个天堂照各种对良善的爱之情感来排列,整个地狱则照各种对邪恶的爱之情感来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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