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67

367.⑹婚姻之爱的

367.⑹婚姻之爱的热情被称为嫉妒。对真正婚姻之爱的热情是热情中的热情,因为这爱是爱中之爱,它急于保护的快乐则是快乐中的快乐。事实上,如前所示(64节),这爱是众爱之首。原因在于,这爱使得妻子成为爱的形式,使得丈夫成为智慧的形式;除了具有智慧,同时又具有爱滋味的事物外,没有什么东西从合而为一的这两种形式发出。婚姻之爱的热情因是热情中的热情,故获得一个新名称,叫做嫉妒,这嫉妒可谓热情的化身。

婚姻之爱 #168

168.⑽这种洞察力

168.⑽这种洞察力是妻子的智慧;它不可能存在于男人里面,男人的理性智慧也不可能存在于妻子里面。这一点从两性的差异可推知。男性用理解力来觉察,女性用爱来觉察。理解力觉察在身体之上、超越尘世的事物,因为理性和属灵的视觉能延伸到这些事物。但爱无法超越它的感受;它若超越,就要从与男性理解的联结中获得这种能力,这种联结自创世时就已建立。因为理解属于光,爱属于热;属于光的能被看到,而属于热的只能被感受到。由此明显可知,由于两性之间存在的普遍差异,妻子的智慧无法存在于男人里面,男人的理性智慧也无法存在于妻子里面;而男人的道德智慧,只要是源于其理性智慧的,就无法存在于女人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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