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7.⑹婚姻之爱的热情被称为嫉妒。对真正婚姻之爱的热情是热情中的热情,因为这爱是爱中之爱,它急于保护的快乐则是快乐中的快乐。事实上,如前所示(64节),这爱是众爱之首。原因在于,这爱使得妻子成为爱的形式,使得丈夫成为智慧的形式;除了具有智慧,同时又具有爱滋味的事物外,没有什么东西从合而为一的这两种形式发出。婚姻之爱的热情因是热情中的热情,故获得一个新名称,叫做嫉妒,这嫉妒可谓热情的化身。
424.有很多人公正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尽管他们以这种方式行出仁爱的行为,但他们里面没有仁爱。这些就是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而非天堂之爱在他们里面居于主导地位之人;即便天堂之爱存在,它也会受制于另一种爱,就象奴隶受制于他的主人,士兵受制于他的长官,它类似站在门口的门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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