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66

366.由于善人与恶

366.由于善人与恶人的热情表面都一样,并且圣言最表层的意义由对应和表象构成,故经上常说,耶和华发怒、发烈怒、报复、刑罚、投入地狱,以及许多此类表述,它们都是热情的外在表现。这也是为何祂被称为“忌邪的”,而事实上,祂里面没有一丝怒气、烈怒和报复。因为祂是怜悯、恩典和仁慈本身,因而是良善本身,刚才所描述的那类属性根本不可能在祂里面。有关该主题的详细内容,可见于《天堂与地狱》(545—550节)和《揭秘启示录》(494498525714806节)两本书。

揭秘启示录 #730

730.启17:6.

730.启17:6.“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表示这种宗教说服因玷污和亵渎主、圣言、因而教会的神性真理和良善而疯狂。“那女人”表示这种宗教说服(AR 723, 725节);“喝醉”表示在属灵事物上疯狂(AR 721节)。“血”表示对圣言的歪曲、玷污和亵渎(AR 327, 379, 681, 684节)。“圣徒”表示那些通过圣言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人,抽象地说,表示主、圣言、因而教会的神性真理(AR 173, 586, 664节)。抽象地说,“为耶稣作见证之人”表示教会中通过圣言来自主的真理和良善(AR 6, 16, 490, 501, 669节),在此表示被亵渎的这些真理和良善,因为经上说“圣徒的血”或“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并论及“巴比伦”,而“巴比伦”也表示对圣言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的亵渎(AR 717—718节)。由此明显可知,“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表示这种宗教说服因玷污和亵渎主、圣言、因而教会的神性真理和良善而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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