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6.由于善人与恶人的热情表面都一样,并且圣言最表层的意义由对应和表象构成,故经上常说,耶和华发怒、发烈怒、报复、刑罚、投入地狱,以及许多此类表述,它们都是热情的外在表现。这也是为何祂被称为“忌邪的”,而事实上,祂里面没有一丝怒气、烈怒和报复。因为祂是怜悯、恩典和仁慈本身,因而是良善本身,刚才所描述的那类属性根本不可能在祂里面。有关该主题的详细内容,可见于《天堂与地狱》(545—550节)和《揭秘启示录》(494,498,525,714,806节)两本书。
225.本章前面部分已说明,圣言的完全、神圣和大能就存在于字义中。由于主是圣言,“是首先的,是末后的”,如祂在《启示录》(1:17)中所言,故可知,主完全存在于字义中,由此教导和启示世人。这一点须按下列顺序予以说明。 ⑴没有教义,圣言不被理解。 ⑵教义应取自圣言的字义。 ⑶但只有那些从主得到启示的人才能看到属于教义的神圣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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