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5.⑸善爱的热情将爱和友谊藏在里头,但恶爱的热情将仇恨和报复藏在里头。我说过,热情表面上看似生气和愤怒,无论在那些处于善爱的人当中还是在那些陷入恶爱的人当中。但由于内在不同,所以生气和愤怒也不同,并且同样分为两种。不同之处在于:
①善爱的热情就像天堂的火焰,从不喷向别人,除非自卫;它对恶人的防御,就好像这恶人冲进火里被烧焦了一样。而恶爱的热情则像地狱的火焰,从自己喷发出来,扑到别人身上,意欲烧毁他。
②一旦对方停止攻击,善爱的热情立刻熄灭,变得温和。而恶爱的热情会持续燃烧,不会熄灭。
③原因是,热爱良善之人的内在本身是温和、轻柔、友善和仁慈的。所以,当他的外在为了自卫而变得粗鲁、炸毛、竖立,因而行为严厉时,它仍能被内在所体验的良善缓和下来。恶人则不然;他们的内在是不友好、凶狠、冷酷,呼吸的是仇恨和报复,吃的则是它们所给予的快感。即便他们和解,这些情绪仍然潜伏着,就像灰烬中的余火;这些余火即便在这个世界没有爆发出来,死后也会爆发。
49.⑸若能共同生活,他们仍是婚姻伴侣,否则,就会分开,有时是丈夫离开妻子,有时是妻子离开丈夫,有时彼此都离开。死后发生分离的原因在于,世上的结合很少基于对爱情的内在觉察,而是基于对爱情的外在觉察,而外在觉察掩盖了内在觉察。对爱情的外在觉察起因并源于诸如属乎爱世界、爱身体之类的事物。爱世界主要涉及财富和财产,爱身体主要涉及尊严和名声。除此之外,还包括各种有吸引力的诱惑,如姿色、伪装的优雅举止,有时甚至是不贞。而且,婚姻还受制于地域,人出生和所生活的城市或城镇。在这种情况下,婚姻没有选择的余地,只能被限制在相识的家族,以及身份地位相匹配的人当中。正因如此,世上的婚姻绝大多数是外在的,而非同时是内在的,尽管构成婚姻的是灵魂的内在结合。然而,在人死后脱去外在、披上内在之前,这种结合无法被觉察到。这就是为何死后夫妻会有分离,随后会与相似和同类者产生新结合的原因,除非在世时就有灵魂的结合。若人从青年时代就通过主热爱、渴望、寻求与一个伴侣的合法、匹配的婚姻,并唾弃、拒绝放荡的情欲侵入他们的鼻孔,这种灵魂的结合是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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