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65

365.⑸善爱的热情

365.⑸善爱的热情将爱和友谊藏在里头,但恶爱的热情将仇恨和报复藏在里头。我说过,热情表面上看似生气和愤怒,无论在那些处于善爱的人当中还是在那些陷入恶爱的人当中。但由于内在不同,所以生气和愤怒也不同,并且同样分为两种。不同之处在于:

①善爱的热情就像天堂的火焰,从不喷向别人,除非自卫;它对恶人的防御,就好像这恶人冲进火里被烧焦了一样。而恶爱的热情则像地狱的火焰,从自己喷发出来,扑到别人身上,意欲烧毁他。

②一旦对方停止攻击,善爱的热情立刻熄灭,变得温和。而恶爱的热情会持续燃烧,不会熄灭。

③原因是,热爱良善之人的内在本身是温和、轻柔、友善和仁慈的。所以,当他的外在为了自卫而变得粗鲁、炸毛、竖立,因而行为严厉时,它仍能被内在所体验的良善缓和下来。恶人则不然;他们的内在是不友好、凶狠、冷酷,呼吸的是仇恨和报复,吃的则是它们所给予的快感。即便他们和解,这些情绪仍然潜伏着,就像灰烬中的余火;这些余火即便在这个世界没有爆发出来,死后也会爆发。


真实的基督教 #442

442.必须明白的是

442.必须明白的是,仁与对主之信紧密结合,因此,信的性质决定了仁的性质。主、仁和信构成一体,就象人的生命、意愿和理解力,若将其分开,它们各自会象化为粉末的珍珠那样消亡(对此,参看362,363节);仁与信一起存在于善行中(373-377节)。由此可知,信的性质决定了仁的性质,而仁与信一起的性质决定了善行的性质。如果信声明人貌似凭自己所行的一切善皆来自主,那么此人就是这善的辅助因素,而主是它的主要因素,这两个因素在人看来是一个,然而,主要因素却是辅助因素的全部中的全部。由此可知,当人相信一切本为善之善皆来自主时,他就不会将功劳归于行为;这信在人里面被完善的程度,就是有关功劳的幻觉被主移除的程度。
在这种情况下,人完全融入到仁爱的操练中,毫不挂念功劳,并且最终感受到仁爱的属灵快乐,然后开始厌恶邀功,视之为危害其生命之物。对那些在所从事的工作、生意和职务中,并对所交往的人公正忠实行事之人来说(参看422-424节),功劳感很容易被主清洗掉。但对那些认为通过救济施舍才能获得仁爱之人来说,这种功劳感很难被除去;因为他们在做这些事时,心里渴望回报,起初是公开地,后来则是暗地里地,并寻求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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