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3.⑷善爱的热情和恶爱的热情表面相似,但内在完全不同。每个人的热情表面上都看似生气和愤怒,因为热情是被点燃和燃烧的爱,以保护自己,反对并除去侵犯者。对善爱的热情和对恶爱的热情之所以表面看上去相似,是因为无论哪种情况,当爱处于热情时,它都会熊熊燃烧起来;对善人来说,爱只是表面燃烧;但对恶人来说,它表面与内在都燃烧。因此,若不看内在,这两种热情表面上看没什么区别。但在下一节我们会看到,它们内在完全不同。表面上看,热情就像生气和愤怒,这一点从人们出于热情说话和行事时的一切情形可以看出来、听出来。例如,当牧师热情讲道时,他的声音就洪亮、激烈、尖锐、严厉;他的脸发热、冒汗;他会变得忘乎所以,敲打讲台,以地狱之火威胁作恶者。其他许多人也有类似行为。
431.家庭的仁爱义务是指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以及父母对子女、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还指家主对家仆、家仆对家主的义务。这些义务由于牵涉到子女的抚养和家庭的运转,故数量众多,若一一列举,足以写一本书。驱使每个人尽这些义务的爱也不同于驱使他们履行公务的爱。就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婚姻之爱。就父母对子女而言,它源自人人皆有、被称为舔犊之爱的本能之爱。就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另外一种爱,这爱与孝顺的顺从密切相关。然而,家主对家仆的义务则源于某种控制之爱,这爱因着每个人心智的状态而各异。
然而,婚姻之爱、对子女的爱,连同他们的义务和对这些义务的履行,并不造就对邻之爱,正如履行公务也不造就对邻之爱一样。因为所谓的舔犊之爱同等地存在于恶人和善人身上,有时在恶人身上更强烈。这爱还存在于无法形成仁爱的兽类和鸟类中。众所周知,熊、虎、蛇的舔犊之爱不亚于绵羊和山羊的,猫头鹰的和鸽子的也相差无几。
具体到父母对子女的义务来说,仁爱的父母和不仁爱的父母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尽管他们表面上都差不多。对仁爱的父母而言,舔犊之爱与对邻之爱和对神之爱结合在一起;因为他们根据子女的道德、价值、善愿和服务大众的品质而爱子女。但对没有仁爱的父母而言,仁爱与舔犊之爱没有任何交集;所以,很多这类父母甚至喜爱邪恶、无德和狡猾的子女胜过善良、有德和诚实的子女;换句话说,他们喜爱对大众无用的子女胜过有用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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