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3.⑷善爱的热情和恶爱的热情表面相似,但内在完全不同。每个人的热情表面上都看似生气和愤怒,因为热情是被点燃和燃烧的爱,以保护自己,反对并除去侵犯者。对善爱的热情和对恶爱的热情之所以表面看上去相似,是因为无论哪种情况,当爱处于热情时,它都会熊熊燃烧起来;对善人来说,爱只是表面燃烧;但对恶人来说,它表面与内在都燃烧。因此,若不看内在,这两种热情表面上看没什么区别。但在下一节我们会看到,它们内在完全不同。表面上看,热情就像生气和愤怒,这一点从人们出于热情说话和行事时的一切情形可以看出来、听出来。例如,当牧师热情讲道时,他的声音就洪亮、激烈、尖锐、严厉;他的脸发热、冒汗;他会变得忘乎所以,敲打讲台,以地狱之火威胁作恶者。其他许多人也有类似行为。
39.⑶爱本身和智慧本身是生命本身,或本为生命。约翰福音中说到: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约翰福音1:1,4)
“神”在此表示圣爱,“道”表示圣智。圣智是真生命,生命是灵界太阳所放射的真光,而耶和华神就在这太阳当中。圣爱形成生命,如同火形成光。火有两个属性:燃烧和发光。热是从燃烧的属性发出的,而光则是从发光的属性发出的。同样,爱也有两个属性,一个与火燃烧的属性相对应,是从至内在作用于人意愿的某种事物;另一个则与发光的属性相对应,是从至内在作用于人理解力的某种事物。这就是人的爱与智慧的源头。如我在前面数次说明的,灵界太阳所放射的热本质上是爱,所放射的光本质上是智慧。这二者流入宇宙的每一个事物中,并从至内在影响它们。就人类而言,这二者流入其意愿和理解力中,因为它们被造为流注的容器:意愿是爱的容器,理解力是智慧的容器。因此,显而易见,人的生命居于他的理解力中,并与他的智慧一致,而意愿之爱则调整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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