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2.⑶人的热情取决于他的爱之性质,因此,热情因着他的爱是善是恶而各不相同。既然热情是爱的产物,那么可知,它的性质与爱的性质是一样的。爱一般有两种:一种是对良善、因而对真理的爱,一种是对邪恶、因而对虚假的爱。所以,热情一般也有两种:一种是对良善、因而对真理的热情,一种是对邪恶、因而对虚假的热情。然而,要知道,这两种爱都具有无限多样性。这一点从天上的天使和地狱灵清楚看出来。在灵界,后者和前者都是其爱的形式;然而,没有哪两个天上天使或地狱灵在面孔、言语、行走、行为、举止上是完全相同的。事实上,这种相同永远不可能出现,无论他们成多少万倍地增多。由此明显可知,爱具有无限多样性,因为它们的形式也具有无限多样性。热情同样如此,因为热情是爱的产物;也就是说,没有哪两种热情是完全相同的。一般来说,既有对善爱的热情,也有对恶爱的热情。
655.从刚才所述可以看出,信一位真神会使得善于内在形式上也为善,另一方面,信一位假神则使得善仅于外在形式上为善,而这善本质上不是善,正如昔日的异教徒信朱庇特、朱诺和阿波罗为神;非利士人信大衮神,有的信巴力、巴力毗耳,巴兰视术士为神,埃及人则信数个神一样。信主则完全不同,祂是真神和永生,如约翰所言(约翰一书5:20),神本性的一切丰盛,都有形有体地住在祂里面,如保罗所言(歌罗西书2:9)。何为对神的信?不就是专注于祂,以至于感受到祂的临在,同时信靠祂的帮助吗?除了这一切,以及对一切善出自祂,祂使得祂的善带来救恩的信任外,真正的信还能是什么?所以,若信与善结合,那么判决就是永生;若不与善结合,判决则截然不同,若与恶结合,更加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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