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2.⑶人的热情取决于他的爱之性质,因此,热情因着他的爱是善是恶而各不相同。既然热情是爱的产物,那么可知,它的性质与爱的性质是一样的。爱一般有两种:一种是对良善、因而对真理的爱,一种是对邪恶、因而对虚假的爱。所以,热情一般也有两种:一种是对良善、因而对真理的热情,一种是对邪恶、因而对虚假的热情。然而,要知道,这两种爱都具有无限多样性。这一点从天上的天使和地狱灵清楚看出来。在灵界,后者和前者都是其爱的形式;然而,没有哪两个天上天使或地狱灵在面孔、言语、行走、行为、举止上是完全相同的。事实上,这种相同永远不可能出现,无论他们成多少万倍地增多。由此明显可知,爱具有无限多样性,因为它们的形式也具有无限多样性。热情同样如此,因为热情是爱的产物;也就是说,没有哪两种热情是完全相同的。一般来说,既有对善爱的热情,也有对恶爱的热情。
53.神就是秩序,因为祂是实质本身和形式本身。祂是实质,因为一切存在物皆从祂而出,并不断从祂而出。祂是形式,因为实质的一切属性皆由祂产生,并不断产生,属性只出自形式,没有其它源头。既然神是绝对的、独一的,是最初的实质和形式,同时也是绝对独一的爱和绝对独一的智慧,既然出于爱的智慧构成形式,该形式的状态和品质取决于它里面的秩序,那么可知,神就是秩序本身;因此,神通过祂自己将秩序引入整个宇宙及其万物;还可知,祂引入的秩序是最为完美的,因为祂所造的一切都是好的,如我们在创世记所读到的。我会在适当地方说明,创世后各种邪恶连同地狱是如何产生的。不过,我们首先考虑那些更容易理解、启示得更清楚,并且情绪反应温和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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