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2.⑶人的热情取决于他的爱之性质,因此,热情因着他的爱是善是恶而各不相同。既然热情是爱的产物,那么可知,它的性质与爱的性质是一样的。爱一般有两种:一种是对良善、因而对真理的爱,一种是对邪恶、因而对虚假的爱。所以,热情一般也有两种:一种是对良善、因而对真理的热情,一种是对邪恶、因而对虚假的热情。然而,要知道,这两种爱都具有无限多样性。这一点从天上的天使和地狱灵清楚看出来。在灵界,后者和前者都是其爱的形式;然而,没有哪两个天上天使或地狱灵在面孔、言语、行走、行为、举止上是完全相同的。事实上,这种相同永远不可能出现,无论他们成多少万倍地增多。由此明显可知,爱具有无限多样性,因为它们的形式也具有无限多样性。热情同样如此,因为热情是爱的产物;也就是说,没有哪两种热情是完全相同的。一般来说,既有对善爱的热情,也有对恶爱的热情。
256.我们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报仇都被归于神;经上说祂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试探他,诸如此类。人若像孩子那样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敬畏神,小心翼翼不去犯罪,以免得罪祂,就不会因持守简单的信仰而受到诅咒。但是,人若确信这些事,以至于相信生气、发怒、报仇,以及恶人的类似行为能归于神,并且祂惩罚人们,将其扔进地狱,那么他就会因摧毁纯正真理而受到诅咒。这纯正真理就是:神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这样的存在或具备所有这些属性的那一位不可能生气、发怒、报仇。在圣言中,这些事之所以归因于神,是因为表面上看是这样。这些是真理的表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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