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61

361.我必须揭示为

361.我必须揭示为何人会因自己的爱受到攻击而上火的真正原因。就其至内层而言,人的形式凭创造而为爱与智慧的形式。在人里面,一切爱之情感和由此而来的一切智慧之感知,按照最完美的秩序被排列,以便它们一起构成一个和谐一致的整体,进而成为一体。这些情感和感知都是实质的,因为实质就是它们的容器。因此,人的形式既由它们构成,那么显然,如果这爱受到攻击,整个形式及其一切细节就会倾刻间或同时被攻击。保持自己形式的意愿自创造时就被植入一切活物。因此,整个结构出于其细节,细节出于整体都意愿这个形式。所以,当爱受到攻击时,它就凭其理解力来自卫,而理解力则凭理性和使它设想结果的想象力,尤其凭那些与被攻击的爱构成一体的事物来自卫。倘若不奏效,整个形式会因丧失那爱而崩溃。

正因如此,为反抗攻击,爱使构成其形式的实质变硬,可以说把它们竖立起来,形成众多尖峰或刺头;也就是说,它炸毛了。这就是被称为热情的爱爆发时的性质。因此,爱若没有反抗的机会,就会感到焦虑和痛苦;因为它预见它的内在生命及其快乐将要一同灭绝。另一方面,若这爱得到优待和抚慰,这形式就会放松、软化和舒展,构成该形式的实质则变得平滑、柔软、温和、宜人。


真实的基督教 #442

442.必须明白的是

442.必须明白的是,仁与对主之信紧密结合,因此,信的性质决定了仁的性质。主、仁和信构成一体,就象人的生命、意愿和理解力,若将其分开,它们各自会象化为粉末的珍珠那样消亡(对此,参看362,363节);仁与信一起存在于善行中(373-377节)。由此可知,信的性质决定了仁的性质,而仁与信一起的性质决定了善行的性质。如果信声明人貌似凭自己所行的一切善皆来自主,那么此人就是这善的辅助因素,而主是它的主要因素,这两个因素在人看来是一个,然而,主要因素却是辅助因素的全部中的全部。由此可知,当人相信一切本为善之善皆来自主时,他就不会将功劳归于行为;这信在人里面被完善的程度,就是有关功劳的幻觉被主移除的程度。
在这种情况下,人完全融入到仁爱的操练中,毫不挂念功劳,并且最终感受到仁爱的属灵快乐,然后开始厌恶邀功,视之为危害其生命之物。对那些在所从事的工作、生意和职务中,并对所交往的人公正忠实行事之人来说(参看422-424节),功劳感很容易被主清洗掉。但对那些认为通过救济施舍才能获得仁爱之人来说,这种功劳感很难被除去;因为他们在做这些事时,心里渴望回报,起初是公开地,后来则是暗地里地,并寻求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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